到后来,两人又想到,曹江妮曾陪着林荔去过案发现场,之后又一齐至警局,陪同林荔做口供笔录。她们感到不妥,觉得警局里的人,很可能会认出曹江妮。继而有所怀疑。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这类似于做贼心虚的心理。最终,曹江妮找了与她同校的一个妹妹,是她一个远房亲戚家的女儿,姑娘性情好,平日里与曹江妮也走得近,两人关系处得不错。曹江妮和她一起去了派出所,对钱款的原由只字不提,只让姑娘帮着上交,姑娘虽有些不解,但也没多问。只身进了派出所。曹江妮还给了姑娘一支录音笔。她远远的望着派出所的大门,等了一会,姑娘出来了,递给曹江妮一张收据,还有那支录了音的录音笔。随后,曹江妮又将这些交给了林荔。至此,她们上交钱款的事,便算是完了。
一连好几日,均石沉大海,无人前往认领。随后,警方在报上登了失物招领启示,并尊重了上交钱款的当事人意愿,低调的处理了当事人身份信息,只用化名。再过了些时,接到派出所电话,说有失主前来,认领了钱款。
林荔问丁雨柔:“是你那边认领了钱吗?”
丁雨柔说:“是。”
这件事对丁雨柔触动极大。那天晚上,凌帆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昏迷不醒。但在进入急诊室时,她突然出现了短暂的意识清醒。很多时候,人体产生的许多不能用常理解释的情况,医学上也说不清。
她执拗的凝望着凌帆,眼神哀恳:“救她,救她,那个女孩。”
之后,她意识再度昏迷,被推进了急诊室。她昏迷了六天。全身多处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有脑震荡症状;脾脏破裂,有内出血。外伤就更是多得不计其数,浑身肿胀。身上擦伤遍布。或红肿或发暗青紫的瘀伤,大大小小密密麻麻。真正死里逃生,危情稳定,已是十多天过去。这期间甚至曾被下过病危通知单,吓得凌帆和她父母,肝胆欲裂伤痛难当。医生说她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除了救治及时,与她健康的身体底子,亦有着莫大关系。若是换个人,大概也就不济事了。
她看到凌帆当夜捡拾回来的书本,看到“林荔”的名字。她醍醐灌顶,明白了为什么她会对她有熟悉感。她们原本是同班同学。她仔细在脑子里搜寻,发现自己对林荔除了有些微脸熟外,对她没有太多别的印象。好像是一个极其安静的女孩。两人性子南辕北辙,几乎没有交集。对她的仗义相救,丁雨柔大感意外。她想,这可真是个安静的姑娘啊,静到没有声音。她就象一株安静的植物,不声不响,独自生长。就连她在被那暴徒袭击时,她都没有听她发出过声音,从头到尾,她没有喊叫。这个傻姑娘啊!
又记起她好像和曹江妮关系不错,在那些她与林荔为数不多的见面的印象里,有好几回都看到曹江妮和她在一起,似乎总是曹江妮在一旁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她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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