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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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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萝卜】:啊?!?!?!

【浪淘沙】:同意了吗?

【小萝卜】:同,同意了!!!!

【浪淘沙】:嗯,既然是准新娘,做完这件事就不要再管那些了,他不会高兴你这样的。

【浪淘沙】:他没事,也不会退圈,谢谢你,还有,新婚快乐。[微笑]

这天,被挂在首页吊了半个月的杯莫停大大再一次上了头条。

〖粉不起的某大神,你家姑娘喊你回家〗

去年一滴相思泪,至今未能到腮边。自从粉上某大神以后,宝宝就再也没能好好看过文,两年完结是常态,一年完结是惊喜,以至于姑娘窝常年挣扎在水深火热的深坑里永不超生。码字全看造化,更文全凭心情,拖文大王还喜欢乱开马甲,没点耐心还真是粉不起你了?!——小萝卜

主角惯于藏头露尾,剧情永远扑朔迷离,爸爸既猜不到开头,也猜不到结尾,连配角都特么个性的要死。人生处处有转折,江湖遍地是伏笔,漏看一章就会再也看不懂,没点智商还真是粉不起你了?!——小辣椒

等了一辈子,爱了一辈子,恨了一辈子,怨了一辈子,仍然感谢上苍,让我遇到这个可等可爱可恨可怨的人。咦,画风不对。好吧,苍天作证,老娘曾经无数次午夜梦回的时候想拿把菜刀把他剁吧剁吧杀人分尸算了。可是某天醒来,突然看见更新的时候,又会打从心底里觉得更爱他一点。想把所有的花花都递给他,又想让他被臭鸡蛋埋掉才好。万年易掐体质也就算了,偏偏自己还是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蛇精病,没点心里承受能力还真是粉不起你了?!——小青豆

别人的事不当回事儿也就算了,自己的事也能当笑话看,永远是皇帝不急太监急。思维跳脱从来没人能跟上你的步骤,还脑洞大开喜欢讲故事,没点想象力还真是粉不起你了?!——小丝瓜。

可是啊,一见某某误终身,我这一粉居然就是七年。淡然散漫更文速度堪比乌龟的杯莫停大大,却从来没有弃过坑,而且部部经典。——小芹菜

更文速度和章节字数都是出了名的任性,如果不是他这能气死人的个性,我都要怀疑他是不是被哪个金主包养了,否则凭写文这工作是绝对养活不了自己的。——小茄子

现在的人啊,一言不合就打负分,我从来没见过有哪家粉丝敢那样肆无忌惮的在自家本命文下面打负分的。可是他不在意,人家说了,你让我更文我就更是不可能的,那负分你们就随意吧,高兴就好。他固然是那样千古难寻奇葩的性子,可也是真的纵容粉丝。——小白菜

他那个人,永远都是一副云淡风轻要羽化登仙的样子,可其实呢,也不过就是个普通人,即便看起来不怎么正常,也会难过,会闹心。——星辰

我不知道你们眼里的杯莫停怎么样,但在我眼里,他就是我师父,虽然现在跟着浪淘沙那货混的有点毒舌,但人还是很好的,也没有什么架子。人活着嘛,自己问心无愧就好了,何必在意不相干的人的眼光。那句话送回给你,天大地大,老子最大。某些趁机落井下石的,再作妖就休怪俺老孙的金箍棒不客气。——delete

和大神算不上太熟,但大抵算半个隐藏的迷妹,他的文我每一篇都看过,我相信一个文字这样干净开阔的人也绝对不会像某些人口中那样的不堪。——甜甜甜甜圈

看完某位青菜萝卜大的文之后一度怀疑人生,感觉自己小h文扛把子的地位也是要易主了。好吧,言归正传,谣言止于智者,某些言论假的我都没眼看!!——清水无痕

……

天快黑了。——浪淘沙

天快黑了,该回家了。

这篇帖子,开头是许多资深的老粉和圈内作者的看法和经历,阵容强大,一经发出,便引起了不小的骚动。

但紧跟着的,却才是正餐。

既然他们要拿落日烟华,白糖,碧海生波甚至睡粉丝那些老梗上来说事儿,那干脆就摊开了说。

帖子详细的列出了当时的相关数据,分析了对双方的利弊情况及做这件事的动机。

还找到了当时文章下面的评论,掐架的帖子,相关截图,甚至当年参与过那些事的人。

至于某些p的假图片,聊天记录等,更是无一不被某技术大神扒了个干净。

只有关于路非远的事,帖子里没有辩白,也不曾解释。

不论真相如何,对错又如何,那都是人家两个之间的私事,不是别人能多说什么的。每个人人心中都有一杠标尺,受到关系的亲疏远近,看问题的不同角度等影响,而有各自不同的判断,但这并不代表,你就能站在道德制高点去评判别人。

没有人有权控制你的想法,但你至少应该给别人起码的尊重。

这个帖子的出现,无疑使风向发生了不小的变动,冷静下来的众人,也开始理智的思考这件事的始末。

而在这之中,又有一股力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占了话题高峰。

——天快黑了!!我老公好像恋爱了,我好像失恋了t_t

——时间过去这么久了,信息又这么杂,整理这些资料可不是一时半会儿能搞定的,so……你们懂的!![doge脸]

——此处唱起: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我前夫和我老公绝壁有一腿t_t

——从头到尾只说了四个字的浪淘沙大大今天两米八!!

——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所以粉不起的某大神,你啥时候回家[doge脸]

林墨把那个帖子翻来覆去的又看了一遍,然后才无奈的笑了起来。

如果说他是个怕麻烦的人,那位显然更是个有过之而无不及的,能以这样写毕业论文的方式和耐心写一篇帖子,倒真是难为他了。

事实上,杯莫停也好,林墨也罢,他是个男人,足够成熟强大,也从来不认为自己需要谁护着。

这些乱七八糟的网络暴力,他从一开始就不想把沈岩扯进来,谁知道架不住人家一门心思的往里头钻啊。

他确实不赞成他这样做,但是他领情。

重点跑偏的杯莫停大大颇有些好笑的想:得,这下好了,浪淘沙大大万年零差评的生涯算是结束,坐等负分刷屏。

魏薇瞥了瞥手机,又瞥了瞥他:“你说我现在跟林弘离婚还来得及吗?”

“来不及了,那是我的人。”林墨起身穿外套。

“啧啧啧,不是,来不及就来不及啊,也不差这一会儿。这么晚了,你还走啊?”

“我今天必须要回去一趟,我得回去看看他被寄刀片时候的表情。跟妈说,改天我们回来看她。”

魏薇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感动了?迫不及待的回去献身?”

“我只是知道了一些事,回去算账的。”

林墨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凌晨了,暖黄色的灯光从窗户上透出来,淡淡的暖。

劳模浪淘沙大大不知道从哪儿找出了一套他的家居服,正架着平光眼镜坐在沙发上码字,宽敞的客厅里只有手指敲击键盘时噼里啪啦的轻响。于是,外面的寒意和网上的血雨腥风,仿佛都被隔绝开了,现实里一派安静宁和。

似乎是听见开门的声音,沈岩终于把视线从屏幕上移开了一些:“厨房有姜茶,浴室有热水。”

林墨:“……”

苍天啊,为毛剧本老是出问题,这时候不是应该抱头痛哭互诉衷肠天雷地火缠绵悱恻的吗?!画风特么的不对啊!!

杯莫停大大随手扯掉了衬衫的扣子,邪魅一笑,道:“要文还是要我?”

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真相是,人不如文的某大神乖乖的喝掉了姜茶,然后钻进了浴室。

林墨洗完澡出来的时候,沈岩才终于放下了电脑,拿着旁边的吹风机看着他:“吹头发?”

林墨笑了起来:“我说不吹你是不是就要回去码字了。”

“断更后遗症。”

“为了写那个帖子?”林墨看了他一眼:“你失联的那几天就是干这事去了?还顺便霸占了delete家男人,黑眼圈也是这么来的?”

沈岩手上的动作没有停:“对也不对。”

“嗯?”

“找证据写帖子只用了一半的时间,剩下的一半时间我都在家待着。”

林墨顿了好一会儿,才有些明白过来,震惊的回头看了他一眼:“你……”

“我从a市回来的时候在机场收到了一条匿名消息。”

“云影,也就是水煮豆腐发的?”

“嗯,内容很明显,无非是情深不寿论和替身移情论。”

林墨皱了皱眉:“然后?”

“然后我回家顺便出了个柜。”

他说随意的很,就像回家吃顿饭一样简单,甚至手上的动作都没有乱。

但饶是林墨这么淡定的人,大脑也险些当场当机。

沈岩有意把事情说的轻描淡写,他却没办法也那样去相信。其中的忐忑和风险,他都一个人担了,甚至事先没有告诉他。

他说不出来话,沈岩就继续说:“我父母都不是什么十分老派的人,即便一时接受不了,时间久了,总是会理解的。亲情和爱情,本来就不是什么互斥事件,哪有什么二选一的选择题。做决定之前我就做过了风险评估,包括当时我们之间其实并不是一清二楚也考虑进入了。”

他笑了起来:“我得承认,这次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但是我不想后退。而事实证明,你不是来捉奸了?”

他说:“林墨,作为仪式我得问一次,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

——————theend————

作者有话要说:

于是就完结啦,撒花花。

总的来说,觉得这篇文还是很平淡温和风的,没什么大起大落的情绪变化,大虐大甜都没有。

大概是人物设置的关系,一个是蛇精病的死淡定,一个是万年冰山的真面瘫,又都是理智成熟的要死的人,看事情足够聪明通透,吵架都特么吵不起来,想设置点小误会吧还担心崩人设拉低智商,总不能真让我家六点大大揪着一直喝领子问:“他是谁?你把我当做什么?你心里到底有谁?”

他把你当什么你看不出来啊?自己喜欢谁自己不知道啊?

这样的话压根没法开虐,所以到了最后,连叶云扬那个矛盾也弱化了。

但是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没有误会和猜忌,没有伤害和隔阂,也没有轰轰烈烈和撕心裂肺,水到渠成的在一起了呗。

逗比惯了也没说过什么煽情的话,但晋江完结的第一个小长篇,还是要谢谢那些陪这篇文一路过来的小天使们,留评收藏催文投雷什么的,好歹没让我一直单机,最后还把这篇文拖完了。_

宝宝番外狂魔一枚,不定时掉落,有很想看的情节可以点_当然我并不一定写的出来t_t譬如说我就是个h无能t_t

下章叶云扬番外,本来要明天放的,但既然写完了就一起上吧,宝宝今天万更啊!!

【番外】之《我是一只鬼》

我是一只鬼,一只风华正茂英年早逝的鬼。

大概是由于我自杀的姿势不对,死了之后满身血迹斑驳,为此,我拿刷鞋的刷子洗洗涮涮了整整三天,差点没刷下来一层皮,才勉强算是把自己刷白净了。

当年潇洒的从六楼纵身一跃,谁知道跳楼一时爽,善后修罗场。

我现在无比庆幸的就是,当时我只是流了滩血,胳膊没掉,腿也没残,上苍保佑,我还是只完整的鬼。

其实说起来,对于我莫名其妙成了鬼这件事,我也觉得很奇怪,都说人死魂不灭是因为执念,爱之深恨之切。

可我自认也算个洒脱之人,都已经死过一回了,自然凡事都拿得起放得下,实在没有什么执念可言,怎么也落了个阴魂不散的下场?

还真是人生处处有惊喜,我活着的时候是中规中矩的模范生,死了之后倒成了死体bug。

老鬼进来的时候,我正坐在坐在床上揉我那昏昏沉沉的脑袋。

他是一只死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老鬼,死的时候大概是三十来岁,以至于现在十足一副中年怪蜀黍的样子。

我看了看他,又在镜子里看了看自己青春朝气没有一点皱纹的脸,颇有些苦中作乐的想,停留在最好的年纪,谁又敢说这不是最好的结局?

毕竟,再没有比死亡更好的驻颜术了。

六十年以后,地狱门口相见,林墨早成了白发苍苍满脸鸡皮的老爷爷,我还是默默的青春帅气着,不屑的甩他一脸,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老鬼斜了我一眼:“想什么呢?你的头不痛了?”

这些年以来,我只要闭上眼睛,脑海里就是父母亲人撕心裂肺的哭喊,各种各样的哭声和喊叫声交织在一起,几乎让人头痛欲裂。

画面最后却总会定格在林墨面无表情的凝视里,我听见大家对他的谩骂和责备,听见云影哭着骂他无动于衷冷血无情,其实心里是很想为他叫一叫屈的。

即便没掉一滴眼泪,我也能看见他眼睛里的黯淡无光和痛苦绝望,只是旁人看不出来罢了。

我认识林墨近二十年,自认除了我,只怕再没人能更了解他了。

他那个人,表面上云淡风轻一副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其实根本是个打折了腿也不肯跪下的主儿,死撑而已。

老鬼见我不说话,拿手拍了一下我的头:“小鬼,不理人想什么呢?”

我撇了撇嘴:“别叫我小鬼,都说了我有名字,叶云扬。”

我曾经因为好奇问过老鬼的死因,他白了我一眼没有说话,任凭我百般试探也绝口不提,可见是个死因不明的人。

但看他身上白白净净的,一点伤痕也没有,估摸着是安眠药等温和又实用的死法,果然是三十多岁的老男人,心机深沉非我等能比的,人家思虑周全,死的可比我好看体面多了。

后来我又旁敲侧击的问过他的名字,这次他倒是没有沉默,干脆的告诉我,我们都只有一个名字,就是鬼,区别只在于,他是老鬼而我是小鬼。

当然,我是不会信的,就是做了鬼,我也是只有格调的鬼,有名有姓,怎么能那样随大流。

老鬼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了半个包子,含情脉脉的看着它长吁短叹:“你知道我什么时候最后悔吗?就是这种时候,整整半个包子啊,活着多好,能闻到食物诱人的香味,能触碰到身体熨帖的温度,能感受到冉冉升起的烟火气。”

我扶了扶额,这话我几乎每天都要听八百遍,开始的时候还会颇有感触的感叹几句,现在已经只剩麻木。

我想,我也不是不后悔的,在看见妈妈日益憔悴的脸时,在看见爸爸鬓角长出的白发时,在看见我从小疼到大的妹妹哭肿的眼睛时。

还有,在看见,林墨站在墓碑前寂寥的背影时。

事实上,从阳台上纵身跃下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后悔了。

我听见风声从我耳边呼啸而过,我看见暖黄色的灯光离我渐远,我想,我大概做了一个大错特错的决定,可是,我却回不了头。

我曾经要死要活的爱过一个人,爱的纯粹干净也固执偏激,我觉得全世界都不理解我的爱,于是痛苦绝望,心灰意冷。

可是就在此刻,我突然觉得我或许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爱他,因为我从不曾像这一刻这般后悔过。

原来,在生命面前,所谓爱恨,所谓痴缠,其实,远不如你以为的重要。

老鬼鄙视的看了我一眼:“这很正常,自杀的人里,一半以上都会悔不当初,你只是那千千万万的傻逼中的一个而已。”

我突然就很想手撕了他:“艹,抑郁症,抑郁症知道吗?老子那是因为病了。”

爸爸可是微博有二十万粉丝的男人,万千书粉,分分钟掐的你连渣都不剩!!

老鬼往天花板上一躺:“年轻鬼,你要学会接受现实,别老给自己的错误找借口。”

“你这意思是,你为了一个男人,抛弃了生你养你的父母和家人一死了之,你还有理了?”

我:“……”

这是我永永远远的软肋,碰一下就会鲜血淋漓,他戳的可真是地方。

其实不止是他,云影也好,爸妈也罢,只怕都是要这样怨我恨我的。

我确实爱之如命的在心里放了一个人,可是却也从来不认为他就比父母亲人更重要,事实上,我从不曾把他们放在一个天平上比较,也就绝没有要把他们分出个高低上下的意思。

我只是觉得累,觉得难受,觉得撑不下去了,于是纵身跳下去的那一刻,我什么也没有想。

如今看来,不论是怎样刻骨铭心的深情,其实在往下跳的那一瞬间,我就已经放下了,解脱了。

反观林墨,只要活着一天,就会记得我一天,即便他不爱我,也得背着这份情意,心甘情愿的一辈子难受。

这一战,我赢得前所未有的漂亮,也输的空前绝后的惨烈。

老鬼用他那双摸过包子的油腻腻的手抱了我一下:“得了吧,你也别钻牛角尖了,鬼就该有鬼的样子。”

“实在不行,说说你那个爱的‘要命’的竹马?”

我顿了一会儿,才微微点了点头:“其实也不是多复杂的故事,只是情节略微狗血了一点。”

近二十年的一路同行,多少深爱和憎恨都成了秘密,原来一切浓缩起来,也不过是一个字数寥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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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开头最是平凡无奇不过,年龄相仿家境相当的两个小男孩儿,再加一个甜美可爱却十足铁骨铮铮的小女孩儿,因为比邻而居自然而然的便混做了一处。

魏薇最小,甜美可人精灵古怪,偏偏内里是个一肚子坏水的烦人精,猴子似的一刻也不得消停;林墨在一群孩子中则向来是主心骨般的存在,地位超然,群体内大大小小的“事物”皆是他一手包办,决定了每天大家是玩老鹰捉小鸡还是躲迷藏,逗李奶奶家的猫还是招惹张爷爷家的狗,很有些霸权主义只手遮天的意思。

叶家的小子却是个真真正正的学习标兵,是家长和老师总爱语重心长的挂在嘴边的“你看那个谁谁谁”,实打实的典范楷模。

魏薇和林墨“勾心斗角”的互掐的时候,他在写作业;魏薇和林墨淘气的捅了马蜂窝被蛰的满头满屁股包的时候,他又在写作业;魏薇和林墨领着一班孩子在房间里玩“大厨煮饭”的游戏差点把房子点着的时候,他还是在写作业。

后来,不知怎么的便又熟了起来,热爱作业的叶楷模仍旧不大参与他们的活动,只是大家闹成一团的时候便笑着站在一旁看,放学的时候会等他们一起回家,一群熊孩子们嬉笑着去偷邻居家的红薯时就站在外面帮他们望风。

第15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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