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讳言,收藏也像其他事物一样具有两重:一方面它可以成为人们神财富的积累,提高神生活的追求;另一方面它也可以成为部分收藏者积聚物质财富的手段,发财致富的途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发展过程中,拍卖、交易物品活动势所必然,传世文物的拍卖、交易也概莫能外,不足为奇。问题在于,我们建立和发展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们收藏、经营的不是一般物品,而是具有特殊属的文物,因此,我们应当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保护文物收藏者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侵犯合法文物收藏或所有者和经营者权益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二是文物收藏者和经营者必须遵纪守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收藏,合法交易,维护文物市场有序发展,对于盗掘、走私文物的犯罪活动,要依法打击。任何一个主权和法制国家都禁止盗掘、走私文物,对违法者都会依法制裁。三是对大多数收藏者来说,要摒弃单纯以赚钱获利为目的从事收藏的狭隘利益观念和短浅目光。一个收藏者应当有更宽广的怀和远大的目光,以收藏历史、收藏文化、收藏科学为自己收藏目标,才能成为真正品德高尚的收藏家。
“藏宝于国、施惠于民”,这是许多收藏家的誓言。许多党和国家领导人及许多爱国民主人士、专家学者已经为我们做出光辉榜样。尤其是毛.主席,在1952年2月即将友人送给他的明代学者王夫之的手迹《观鹤瑞舞赋》交文化部文物局转送故博物院。同年12月又将另一友人赠给他的钱东璧临写的《兰亭十三跋》转送故。此后,1958年又将张伯驹先生赠送给的李白《上阳台贴》转交故珍藏。正是毛.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文物的珍重态度和身体力行的表率作用,使许多领导同志和中央国家机关也将本部门收藏的重要文物陆续交文物部门收藏,向社会公众展示,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影响。许多著名的收藏家当年收藏文物的目的,并不是“据为己有”,而在于“勿使外人夺”,当国家安定、人民政府建立后,他们纷纷把自己尽心竭力收存的文物无偿捐献给国家。如邓以蜇、周叔弢、陈叔通、马叙伦、周一良、周绍良、杨宪益、侯保璋、叶公绰、张伯驹、朱幼平、朱家溍、王世襄、马衡、吴仲超、唐兰、叶肇夫、潘达于和部分华侨、国际友人都向国家文物收藏机关故博物馆、中国历史博物馆、中国革命博物馆、上海博物馆、南京博物院以及各省区市博物馆捐献了自己和家族珍藏的文物重宝,他们的感人事迹将流芳百世,永载史册。著名收藏家、书画家张伯驹先生为使国宝级文物不致流失海外,不惜变卖家产,以重金购藏西晋陆机《平复贴》和展子虔《游春图》,对其爱同身家命,在艰难岁月里,这些国宝跟随他颠沛流漓,避难日寇,历经风险,终得保全。解放后,他毅然决然捐献给国家。这种高风亮节、无私奉献的神,是国魂、民族魂的再现,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令人永远钦敬!
回顾二十年来文物收藏发展的历程,成绩辉煌;展望新世纪收藏前景,锦绣如画。随着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和社会进步,中国的收藏文化也必然会得到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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