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朗声一笑,拂开我的手,道:“你不就是喜欢看漂亮脸蛋吗?还讲那么多歪理。”
我如哽骨刺,噎了半天。
看不出,流影这家伙还很自恋,而且……说那话是什么意思?干脆说我好色不就结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尽量表现得不以为然,“就拿你来说吧,你是愿意天天对着长歌那小子,还是对着大美人我?不用说,一定是我咯……”
我话还没说完,流影就笑得跟菊花似的,两眼还特狡黠。
正准备踢他一脚出气,小杨牵着马回来了。
然后,我看见了一道风景——出水芙蓉。
叹气,再叹气,那“芙蓉”居然是长歌!
曾经看过一篇谈及男人身材比例的文,说了一个完美的公式:以自身人头的长度为单位,整个身高是八个头的高度,双肩为两个头宽,上身(包括头在内)及腰为三个头长,腰以下为五个头长,手的长度以垂直达到大腿中部为佳。
那个公式是否正确,瞧瞧长歌就可以判断。
看他的样子,与千翊年纪相仿,个头还没千翊高,但体形匀称,身板儿不壮实也不纤瘦,比例完美,挺拔如松。穿着流影的衣服,有些宽大,松松垮垮地,竟自有一股风韵。洗干净的小脸,秀丽清俊,眉宇间带着少年未脱的淡淡女气,柔和恬静。
唉……我长叹:再过几年,估计又出一祸害。
正咂着嘴,流影凑耳边说:“我看,天天对着长歌也不错。”
马车上,我大眼瞪小眼的瞅着长歌。他小子被我看得难受,一缩再缩,最后,就差没再钻进软榻底下了。
“不公平!”我捶胸,“这是什么世道?怎么男人个顶个的水灵?叫那些女的怎么出门见人啊!”
流影伸手捂我额头,一本正经地说:“没发烧,难道你刺激过头,发疯了?”
我一粉拳捶他肩上,怒道:“你疯了,我也疯不了!”
“那你还说这些个不经脑子的疯话?”流影笑道:“是你运气好,漂亮的都被你遇到了。”
我笑得灿烂,“别跟我说,丑美不过是一副皮囊,我就是喜欢漂亮的。”眼睛扑闪扑闪的往长歌身上扫,就差没舔嘴唇。
长歌小羊羔,开始发抖。
流影拍我脑袋,“还魂!疯够了哈。”
正闹腾着,小杨突然停了车,敲着车板子,说:“公子,前面有官兵拦路!”
如斯新雨(修整)万恶的旧社会第27章
章节字数:2060更新时间:08042721:19
我一听“官兵”两字就敏感,长歌比我还敏感,直接往软榻底下钻。
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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