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位置上,对三个人往这里过来的消息兴趣盎然。想了想,他站起来走去了地下室,那里赫然关着淡定打坐的龙傲天。
“你的小师弟带着救兵来了,是不是很感动啊?”
“哼!怎么,还不说那东西的下落?到时候我将你小师弟一刀一刀活剐了,不会很晚的。”
“怎么,你还不知道吧?你那小师弟不仅来了,带的救兵还是我正要找的人,我该怎么感谢他呢?”
“呵呵,放心,总有一天我会让你跪在地上求我的。”语罢,嘴角扯出一抹冷笑,从地下室走了出去。
等到郑青松走了后,龙傲天缓缓睁开双眼:唉,师弟这个小家伙!想到师弟在外面吃的苦,不由敛气凝神,继续修炼起来――只有自己脱身出去,才能避免这一切。
龙傲天被抓了那么几年,还能够保全自身,不过是无字天书当初给的唯一一件法器起了作用,能够避免郑青松施加的酷刑。但除此之外,并没有多余的作用,他被困在这小小的方寸之地,不能外出。而值得庆幸的是,他早已金丹期,达到了辟谷境界,否则郑青松只用饿就能让他投降了。
郑青松摩挲着锁骨处妖艳的纹身,嘴边的笑意更加明显了。想当初,自己只是一个矮穷挫的宅男,最大的爱好是上qd网看种马热血后宫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主角,都能让自己从他们身上找到影子,于是他坚信自己也会变成那样的雄霸天下的人物。
而就在那一天,梦想成真的契机到来了!
郑青松的家庭属于中等偏下水准,家附近的也是些水平相当的人,但他楼上有一家人,有个女儿曾经高中他一个班。那女孩长得黑胖,行为举止和她爹妈一样粗鲁,却对他颇为鄙视,他早就不爽的很了。
高考时,郑青松考了个专科,那女生却考上了三流大学,一栋楼的人常常拿他俩作比较,而他显然是输的那个:连个黑胖丫头都比不上!
直到某一天!那个黑胖的女生在地上磕破了后脑勺了一下,醒来后却从此变得奇怪了。
首先,在一天之内,又黑又胖还稍显矮的女子竟然变成了白皙水嫩f杯的魔鬼身材,而家里做饭的香味飘的整栋楼都不得安生。
一天一天过去,像这样的一些变化出现的越来越多,楼上女生以及他们一家的变化越来越大,钱也滚滚而来。
作为旁观者,郑青松百思不得其解。但最后,皇天不负有心人,在他偷窥到那女生时,竟然发现她竟然能将东西突消失掉。结合之前的事情,终于让他得出了结论――那女人,有个传说中的随身空间,还是有灵泉的那种。
51发家史
从小处处比旁人低一头的郑青松,性格也相当阴郁低沉,长大后工作并不是很理想。拿着微薄的薪水,承受着无理由的加班和上司的责骂,还要挤出笑脸来面对这一切。
每天下班后,能让他缓口气的,就是在网上看一些鸡血文,然后将自己带入主角的位置,再把那些欺负他的人安上炮灰的名儿。
自从发现了楼上那个名叫“美美”的丑女变美了后,出于男人的劣根性,本来打心底讨厌美美的他,也在意起这位新出炉的美女来,更是利用楼上楼下多年老邻居的关系和地理位置,偷窥起美美。
也正是他的偷窥,发现了美美的蹊跷。
当他第一次看到美美将一包东西凭空变没了,只认为是自己眼花了,心里却种下了怀疑的种子。而作为一名脑补帝,还是擅长将现实生活带入虚拟小说里的脑补帝,在接下来的偷窥日子里,总是下意识的注意这些细节问题,他几乎可以确定这个美美真的是得到了随身空间。
否则,怎么解释她变出了的那些还带着泥土新鲜爽脆的蔬菜水果?逛完街后,什么都没买,双手空空回到房间,却能变出一堆商场里才有的名牌衣物包包等?之后那些店却闹起了失窃传闻?
如果郑青松是个高富帅,他此时绝对毫不犹豫的去追于美美,可惜他只是个矮矬穷。在于美美还是黑胖矮女□丝时都看不上他,何况如今人家已经完美蜕变为白富美了?
然而,随身空间的吸引力真的是太大了,尤其在他亲眼看到于美美的变化后,他不由自主的就幻想假如这个空间是自己的会如何。
他需要改变,迫切的需要改变!而于美美的随身空间,则被他视为了关键:如果是我的!如果是我的!他再不用像个龟孙子一样被老板骂,再不用和父母一起挤在这个又破又旧空间狭小的小楼里,再不会看到心里的女神却连嘴都不敢张,而那些曾经瞧不起他的人,他会让他们后悔活在这世上!
在极度的渴求下,他彻夜难眠,想那个空间想到双眼发红,脑子里冒出了一个念头。这个念头随着于美美的日子越过越好,随着自己生活的不如意而迅速在心底生长发芽,直到成为一棵参天巨树。
而当他得知于美美一家要搬家去富人区,从此和这个贫穷破败的地方彻底拜拜后,他再也抑制不住心里的恶魔。
他知道,这是最后的机会了!
那一天,是他一生中最郑重最小心最得体的一天。默背着在心里勾勒了千万遍的计划,出奇的,他心里非常镇定,非常冷静。
他早就发现,于美美脖子上戴着一串项链,一串毫不起眼,看起来完全是地摊货的项链。他知道,那就是空间的本体!每次变出或消失东西时,她总是一手握住那颗灰不溜秋的石头项链,才能够让东西出来或进去。而他的目的,不言而喻。
“郑青松,你找我有什么事吗?既然你约我出来,顺便我也就告个别吧,我马上就要从这里搬走了,以后,恐怕再见的次数就很少了,毕竟,咱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于美美变美了后,言语做派也“淑女”了很多,却改不了本性里的尖酸刻薄,不屑的瞟了瞟这个黑漆漆的公园:穷鬼,想告白也不知道找个好地方,怎么着也要五星级的餐厅才配得上自己才是。
得意的甩了甩丝滑柔顺的一头大波浪,瞟向眼前这个男人的目光里,是掩都掩不住的鄙视。
郑青松穿着一身西装,浑身上下特意收拾打扮过,似乎永远弓缩起的背努力挺直,眼里全是真挚。
这个地方,是郑青松考虑再三才选出来的地方:偏僻,安静,且连路灯都没有,天一黑就抓瞎。
而今天,恰好是暴雨天气,天暗的可是要早很多呢,再过不久就要下雨了 。
“我我知道,我知道你要搬走了。我只是想”郑青松心里冷静到恐怖,面上表现的却很局促,双手些微的颤抖着,脸也憋得通红。
于美美笑的一脸温柔,眼含鼓励。这些天给自己表白的已经好几打了,她一边享受这种被捧在手心的感觉,实际上却谁都没答应:开玩笑,现在自己身价可不同了,能随随便便答应么?
郑青松踟蹰着脚步,一点一点挪到于美美面前:“这个,是我准备了好久的,请你务必要”他此时肾上腺素急速飙升,兴奋的发抖,一只手哆哆嗦嗦的伸进口袋,像是要掏出什么东西。
见到他如此表现,于美美的好奇心不由被勾了出来,眼神也被那只手给吸引住。
“呵呵 ”郑青松凝出一面冰镜,痴迷的看着自己锁骨上的纹身,对自己当年的举动是万分满意。一想到那个女人穿着纯白色的纱裙,捂着喉咙不敢置信的模样,他都觉得惊讶呢:原来自己可以这样狠厉,原来杀人竟然这样痛快!
他当初直接将那女人抹了脖子,而空间也就还原到没认主时的状态,然后被郑青松收入囊中。而那个女人,现在早已在空间化为飞灰了。
成功接手了空间后,不得不说常看小说还是很有好处的,起码他很快的就将空间认主,并且有地方毁尸灭迹。而约于美美出来,是匿名的方式,那女人没有一点危机意识,大概是被约多了的缘故吧,真以为自己美貌天下无双呢!
空间到手后,郑青松并没有像于美美那样高调且肤浅的运用空间。由于看多了各种情景假设,他压抑着自己兴奋之极的心情,将空间探索了个仔细,也因此踏上了修真之路。而修习了空间里的功法后,空间的载体也就是那颗珠子竟然变成一朵妖娆而袖珍的曼陀罗纹身,留在了自己的锁骨处。
他才知道,此时自己才是真正的将空间认主了,即使是死去,空间也会跟着自己的灵魂走。他不由万分感谢那个愚蠢只知道打扮爱美钓凯子的女人。
后来的后来,他发现了自己空间的不同,在接近另外一名成功人士时,空间竟然起了反应,才知道这世上随身空间有很多,且是各种类型都有。这些空间,有些是外星科技产品,有些是修真位面产品,还有最顶级的,则是新型位面。
而自己的空间,则是新型位面,能够吞噬其他的空间来提升发展。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他一边提升修为,一边寻找有这样空间的人,进行吞噬,顺带的,有宝物的也不能放过。一年一年过去,他终于发展到了如今的地步。
而这个龙傲天却让他束手无策,连将他收进空间都做不到,这种感觉十分不爽!
但值得庆幸的是,拔出萝卜带出泥,通过这个龙傲天,他发现了那个叫张子宣的家伙。而且调查之后,他能够肯定,这人绝对也是有空间的,且空间等级不会低,否则不会进阶的如此迅速。
“首领属下回来了。”正在郑青松计划如何将张子宣几人收入网中时,逃脱的那个元婴初期的修士回到了大本营。
当另外两名元婴修士的本命魂牌熄灭时,郑青松就知道此次要遭,而修为最低的这个嘛――“承基,你这是?”郑青松一把揽住因受伤而虚弱的裴承基,手指轻捏住他的下巴。
裴承基顺从的抬起头,嘴角流出一抹鲜血,带着一份妖异的美感,却并不违和。
“首领,那张子宣身边的小孩,是一只灵兽,和我一起去的两人直接被那灵兽吞掉元婴,片刻都未支撑住。而张子宣的实力只有金丹期,只是法器很特别,能够限制灵力。”裴承基虽然和郑青松有一腿,却能分清大局,这也是为什么他能够在郑青松手下安稳到现在的原因。
之前是估计到张子宣的实力不差,才让三个元婴期的去,虽然另外两个才被收进组织不久,也是助力啊!折损了两名元婴中期修士,郑青松颇为肉痛。看来,策略还需要调整。
从另一方面来说,张子宣的空间级别恐怕很高,要是这次吸收了,空间说不定就能产生器灵了。抱着这样的念头,郑青松再次派出人手对张子宣几人进行监视。
“来,这是复元丹,好好去打坐,伤养好了来找我。”在裴承基的唇上印下一个吻,郑青松掏出一瓶丹药递给他。
回到自己的洞府,裴承基捏了捏这瓶丹药,心里却波涛汹涌。那张子宣的修为比自己低了那么多,竟然能够将自己擒住,虽说有那古怪锁链的关系,其实却并没起多大的作用。他能够感觉到,张子宣的灵力比自己精纯的多,而自己这些年的修炼方式,真的对了么?
想到这里,裴承基不得不联想到当初自己之所以进组织,不过是一时兴起去gay吧寻找猎物,却被第一次进gay吧找新鲜的郑青松盯上了。跟了郑青松后,他总有各种各样增进修为的丹药和修炼方式,才使得自己的修为在短时间里爬到了如此高度。但这种没有战斗力的修为,有用么?而他的那些东西,是怎么来的呢?这和他抓的那些人,有关系么?
郑青松自然不知道自己当初抢来的小情儿对自己起了疑心,修为至合体期,灵气的需求不是一点两点,他不得不停下来找富含灵气的东西和空间以供自己的空间吞噬。
一阵火辣的刺痛从锁骨处传来,墨色的刺青渐渐变红――空间已经等不及了,正在催促着他。
52战斗之一
驮着张子宣,憨哥在空中朝着珠峰方向急速飞行着,而隋风则驾驶着法器跟在后面。
一路上气氛相当沉闷,隋风是担心着龙傲天,张子宣则更加担心那个据说是合体期的大能派三个元婴期的来,是不是说明已经发现空间的事了。
九寨沟离珠峰有相当长的距离,但在如今的速度下,很快便到了地方。
张子宣身着延展性极好的紧身衣物,他向来觉得宽袍大袖除了居家之外,就是在极正式的场合才穿,无论如何反正不是战斗服装,给憨哥买衣物也亦然。而在两人的外套下,却是贴身设计的防御法器:还是空间的遗产,算是捡了大便宜了,反正以憨哥如今的实力,还不能一击毁坏。
隋风更别说了,他是龙傲天的心头宝,而龙傲天作为气运冲天的猪脚人士,既然没有众多后宫瓜分气运,即使无字天书离开了他,也依然搜集了大把的宝物,而最好的东西,通常都在隋风身上。
很快的,他们站在这座世界最高峰的脚下。
郑青松作为地球目前修为最高的人士,还极喜欢发展势力,他手下除开陨落的两位元婴修士,还有五位元婴期修士和十几位金丹期修士,足足占了修真界的六成。而每个修士都有自己的地盘,也不是所有修士都喜欢这种极端寒冷的气候,于是手下们其实住的天南海北,反正对修士而言要环游地球也不过是几天的事罢了。
因此,在得知张子宣几人往珠峰进发时,郑青松就开始紧急召唤那些手下们,当张子宣一行到达珠峰之后,这距离郑青松的通知仅仅半天,回到大本营的只有三名元婴期修士和八位金丹期修士。
站在山脚下,隋风平静了一下心情,道:“整个珠峰,东面最高灵气最足的是郑青松的洞府,但是想必他已经知道了,不一定就在洞府里。而其他的几座山峰,有三名元婴期修士和五位金丹期修士。这郑青松手里法宝很多,他常常派人到世界各地捉人,这些人有的归顺于他,没归顺的都――死了!然后,在珠峰处,是有阵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