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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原来的问题,如果再放周炳国走显然不妥,可一旦我们被警方控制住,林慕的案子是否还能重新翻出来,我还是否能够参与其中就成了未知数。

犹豫也就几秒钟的时间,可几秒钟足够了,警察越来越近,很快就能看到我们了。周炳国挥舞着手势让我快点儿。我脑子里想着事儿,本能地听从着周炳国的指挥,紧接着一脚踏空,把脚脖子扭了一下。

我发誓这真是个意外,我不是故意的。周炳国赶紧过来搀起我,警察已经看到那扇安全门了。我们只得再回到二楼。警察听到动静,快步跟了上来,大喊一声:“站住!”

原本周炳国有多种方式来应对眼前的事件,可以和警察周旋,或者逃跑,就算最坏的打算被抓进去,依然还有谈判的余地。可偏偏当时周炳国紧张也好,脑子一热也好,用的是最愚蠢的办法。

我们来到二楼,后面的警察紧随而至,周炳国跑过先前的那个保洁阿姨身边,不知出于什么目的,竟然用手勒住了她的脖子。更直观一点儿说,他用手推车上的一把美工刀,绑架了一名人质,来威胁警察。

“把刀放下!”警察的枪已经掏出来了。

周炳国急了,一失以往的沉稳和睿智,憋着嗓子让我快踹开房门。我站在那里没有动。

“快点儿!”他突然愣住了,随即反应过来,盯着我,“是你,是你报的警!”

我没说话。警察已经悄悄潜过来了,周炳国凶狠地看着我,却没注意自己的身体已经暴露在对方射程之内。我用余光看到了警察的动作,还没来得及阻止,枪声响起,周炳国中弹。

周炳国被送进医院,我也被捕了。

漫长的调查期枯燥又折磨人。就像一部晦涩的艺术片,我得不停地揣测究竟发生了什么,以及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由于我所在单位的强势介入,当年的侯文杰案得以重审,并着这一年来在我身上所发生的那些离奇的事件,都重新作了梳理。

我在拘留所里待了两个月,形势稍有好转,起码暂时洗清了我的冤屈,主要表现在我不用蹲在拘留所的笼子里独自面壁思过了。但每天还是要到局里报到,工作肯定是暂时被停止了,他们还得防备我会悄悄地溜走。

案子究竟查得怎么样,进展到什么程度,我一无所知。这些天我就像个被人唾弃的社会公敌,无人理睬,即使我找到原来的那些同事,仅仅是为了唠唠家常,也被有意无意地回避着,生怕牵扯进来,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由于上面说过不能出城,更别说出国了,我想要找个地方散散心,也成了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

一直到了第二年春天,事情才算有点儿眉目。据说当时参与包庇案的一干人等轻则被撤职,重则被追究法律责任,几乎无一漏网,也应了那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的俗语。

周炳国团伙中,王小山被捕了,他会受到什么审判还不知道,其余一干人等还在逃,相关部门成立了专案组,负责此案。由于案子涉及敏感话题,一律谢绝媒体采访。而此案的核心人物周炳国,我现在才知道当时并没有死,但至今没有醒过来,在医院的特殊病房里看护治疗。

我的直属上司找我谈了一次话,是关于我今后去向的问题。我不太在意这个,现在重点是要找到当年林慕的死因。

周炳国没死的消息,多少给我带来点儿安慰。我想我应该老实一点儿,尽快重获信任,在将来有可能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获得林慕案的信息。此后,我的限行令被取消。当我彻底自由之后,反而觉得无处可去。

就这样,我无聊地度过了沉闷的夏天。梧桐树落下第一片树叶的那天,我接到一个电话,说是周炳国醒了,但情况不太好,生命指数都处在崩溃的边缘,他想见见我。

我急忙赶往医院,在重症病房里见到了久违的周炳国。他已经瘦得不成样子,脸部变形、皮包骨头,浑身插满了导管,子弹从他的颈部侧方射入脑部,能够喘气到现在,已经是医学奇迹了。

他和死人没什么区别,看到我之后,眼睛里多少闪出了一点儿光亮。我的心里很不好受,如果不是他选择了这样一条路,我们会有很多机会成为好朋友。

他鸡爪一样的手往上抬了抬,我快步走过去,他想说话,可看得出来很费劲儿。

“周――教授。”我用手握了握他,到这个时候,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他的嘴还在呢喃,我把耳朵凑过去。他用蚊子般微弱的声音,跟我说:“林慕……”

我又紧张起来:“林慕怎么了?她在哪里?”

“林慕……就是当年……杨东误杀……的……的那个女孩。尸体没、有找到,是因……为……因为……她没有死……”

我感到周炳国握着我的手突然没了半点儿力气,人也不再喘息。我把手一松,他的手便滑了下去。

(全文完)

《受害者2:放学后的危险游戏》

作者:张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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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最顶级的犯罪心理专家,破解尘封多年的变态凶杀悬案!真实案件远比你想象的更恐怖,更重口味!1993年,某中学女生在放学后接连死于非命:少女被移植了狗尾;虫卵孵化在被剖开的人脑皮层中;无头女孩被缝上男友的头颅……一个用活人做实验的变态杀手正在出没。

患有短暂失忆症的偏执少年王小志,嗜好小动物的残尸,剥下尸皮制作大衣。他唯一的朋友是一对拥有预知能力的双头连体姐妹,能预知即将到来的暴行,而现场又总能发现王小志的影子。

真相似乎就存在于这个古怪的少年那毫无逻辑的脑袋里。

伴随着王小志的意外重伤,死亡事件不再发生,直到二十年后,2011年,相同的凶杀案再次发生,大家才发现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

前言

第一季 前情回顾

马路的女友林慕,是一个患有“色彩恐惧症”的女孩,她在给马路留下“不要来找我”的遗言后,坠楼自杀。马路因此陷入到深深的自责中无法自拔。在第一季的故事里,马路情绪低沉,因此被犯罪心理学家周炳国利用,并引诱马路加入了其“私惩罪犯”的团伙中。最终周炳国被警方击毙,临死前向马路透露一个发生在二十年前的奇怪案例。

1993年杨玉兰被铡刀轧死后,尸体被带进了一栋居民楼,至今没有下落,凶手当时精神错乱,口口声声说能让杨玉兰复活。而周炳国临死之前告诉马路,林慕竟然就是杨玉兰死而复活的……

为了寻找真相,解开心结,马路开始寻找二十年前的蛛丝马迹。本故事就是从1993年的源头开始的。

第一章 狗尾少女

1993年初夏,半山坡的这间小木屋,原来是林场守林人的值班室。1985年或1986年的样子,最后一个守林人被辞退之后,一直空闲至今。

清晨时分,四个晨练的中学生,躲进屋里吸烟,闻到一股异味。屋子呈“l”形,他们拐过去找气味儿的来源,结果在最深处发现了那具女尸。

尸体的边上有一个书包,经确认是同文中学一个叫苏巧的女孩的,与死者身份吻合。由于下了一夜的雨,屋子里被泥巴踩得乱七八糟,加之先期到来的林场保卫科的人缺乏经验,等到刑警队长刘从严赶到的时候,已经被破坏得差不多了。

“什么情况?”刘从严问。

蹲在地上的法医站了起来,一脸愁容。

他看看刘从严,像被人捏住了裆部似的说:“我想,凶手是想试试看,把狗尾巴接到人身上会发生什么事儿!”

刘从严吃了一惊,然后掀开尸体上的塑料布,看了一眼,马上就触电似的放下了。

照理说,见惯刀光血影,早就应该有免疫力才对,可刘从严依然压抑不住恶心的感觉。

尸体是侧卧着的,衣服完整,头发整齐,尸体周围没有血迹污渍,也没有明显打斗过的痕迹,看上去――怎么说呢――很安详,除了那条毛茸茸、粗壮的黑色狗尾巴。

凶手在死者后腰的位置开了一个口,尾巴就从那儿延伸出来的。

“脑后有钝击伤,”法医说道,“伤口的四周有油污,应该是用一根工厂里的铁棍敲击的。”

“大概多粗?”刘从严打断问道。

“直径10厘米左右,”法医顿了顿,“这是致命伤,导致颅内出血,小女孩可能撑了两三个小时,是清醒还是昏迷状态就不知道了。就是在这段时间里,那个精神病切开她后腰的皮肤,把那条新鲜的狗尾巴塞了进去,而且――”说到这儿,法医的表情又扭曲起来,“还不是硬塞,竟然有缝上去的痕迹。”

“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可能凶手想把狗尾巴接到那个女孩身上去吧。”法医的口气中带着反感。

刘从严忍不住打了一个嗝,问:“什么时候死的?”

“昨晚九点到十一点。”

刘从严眉头皱了起来。他走出小屋,其他人都在各自忙着,他招了招手,和负责勘查的打了招呼。

现场勘查基本证实这不是第一现场。显然凶手提前踩过这个点,他在别的地方偷袭了苏巧,然后带她过来,“移植”了尾巴。

屋后有一条拖着尸体压过草丛的痕迹线,沿着这条线,可以到达另一条下山的小路。刘从严知道这条路,是去往林场宿舍区的,但因为前两年在山后又新开了一条更为宽敞的路,所以这边属于半废弃的状态。

那条路到了晚上,连个路灯也没有,很少会有人经过。凶手应该就是吃准这点儿,才选择在这里下手。

刘从严转了一圈,然后站到山坡上点上一根烟,开始捋思路:初步看来,不大会是谋财,一个中学生能有什么值得抢劫杀人的?性侵害的证据也没有;最有可能的情杀也未必,因为没必要这样兴师动众;难道是恶作剧?但也不对,恶作剧的话,这手法也太专业了。刘从严没什么头绪,脑子里想着想着,又回到了受害者的尸体上。

他想象着那女孩突然站了起来,背着书包,脸带笑容,一步一跳地去上学,可屁股后面却摇着一根毛茸茸的狗尾巴……

刘从严不禁打了个哆嗦。不远处传来的撕心裂肺的哭号声,打断了他的思路,苏巧的父母到了。

刘从严顺着哭声望过去,一对中年夫妇在小木屋的门前。

苏巧是昨晚失踪的,家长应该已经担忧了一晚。将心比心,刘从严知道作为父母此时所遭受的煎熬。到了清晨,最坏的可能还是发生了。就苏巧悲惨的死状而言,就算是旁观者也不能无动于衷,更何况是至亲。

有个警察指了指刘从严,大概是在说这是负责此案的警察。女人不知哪里来的力量,猛地冲他奔了过来。刘从严吓了一跳,一转眼,女人就已经到跟前了。

她扑腾一下跪了下来,由于悲伤,嘴里嘀嘀咕咕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刘从严赶忙搀扶起她,“我知道你想说的话,放心吧,我们正在查。”

男人还算冷静,走过来用力把女人拖了起来,好不容易现场才平静下来,刘从严看看两人,朝助手达子使了个眼色。达子心领神会地拉着女人离开了。刘从严这才有机会和苏巧的父亲聊上几句。

谈了一会儿,刘从严大致了解了情况。

这老两口是国棉三厂的工人,苏巧是他们的独女。前年中考的时候,考进了同文中学。每天上下学,要坐一辆公交车。

昨天晚上,他们一直等到晚上八点,仍然不见苏巧回来,觉得有些不对劲儿。苏父出去转了一圈,找到了她的同学陈雨,陈雨也是国棉三厂的子弟,所以一起回家,可是陈雨说,她们一起坐的公交车,到厂区门口的礼堂就分手了,那时候应该是在下午五点多钟的样子。

礼堂离苏巧家,不过二百米的路程,结果苏巧就在这二百米的路上人间蒸发了。

开始苏父还以为她有什么事又回了学校,可来到学校,没人说看见过苏巧,蹊跷就蹊跷在这儿。按照他的说法,苏巧是个乖孩子,从来没有过那么晚不回家的先例,平时即使出门买个笔记本,要晚回来一会儿,也会和父母打招呼,更别说彻夜不归了。

这点刘从严是相信的,同文中学是省一级的重点中学,能够从三厂子弟学校考上去的,素质不会很差。如果这其中没有差错的话,那么问题就出在从礼堂到家的二百米路上。

但问题是,下午五点多,应该正是下班时期吧,刘从严去过三厂,知道那边的环境,礼堂是三厂的中心地带,宿舍区就从中心点衍射出去的,当时一定有很多人在路上,光天化日之下怎么可能凭空消失呢?

刘从严一边听,一边心里琢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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