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握在掌中翻来覆去,好几次打开翻出要拨打的号码,却总在拨出去前收回,如此空耗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最后在下班前半个小时,贤逸晨翻出放置在桌上的一本文件夹走出办公室。
「总经理,有什么需要我帮助忙的吗?」
几乎是办公室门一打开,坐在自己办公桌前的女助理就飞奔了过来。贤逸晨挥了挥手中的文件夹,笑道:「我有些数据要到楼上核对一下,你不用跟来了。」
「好的。」相当识趣的女助理立刻留在原地目送他走开。
贤逸晨走进电梯按下要去的那一层,片刻后人就站在了董事长办公室前,耐心地等董事长秘书向里面的人请示后得到肯定的答复才体贴地朝女秘书笑了笑轻敲大门三下推门入内。
核对数据什么的是借口,亲自跑上来看一看对方才是真。
等与贤逸晨核对完数据谈完正事,袁杰抬手看了下时间,离下班的时间不到五分钟了,发现慢条斯理整理文件的贤逸晨全然没有离开的意思,不由问道:「逸晨,你还有事?」
就等他这话的贤逸晨放下手中的文件,稍稍向他倾下前身,挑着唇轻声道:「杰,今晚要不要赏脸和我出去吃个饭?」说去吃饭,可按往常惯例,主要目的则是找个地方好好温存一番,自从五年前与袁杰成为情人以来,每个月至少会出去三到五次,吃完饭就找个地方上床,雷打不动。
袁杰闻言一笑,把背靠在椅子上与他拉开距离,「抱歉,逸晨,我这有点事,不方便。」
贤逸晨脸上的笑意稍稍收了些,直起腰问道:「私事?」
袁杰想了下,点头,「算是吧。」
微眯起眼,似想到什么,贤逸晨笑着调侃:「这一个多月每回约你都推说有事,如果都是同一件事的话,我只想到一个,难道是袁董事长准备收心回家当新好男人了?」
「新好男人?」袁杰咀嚼了一下这个词,不由噗哧一笑,「我?已经有大半个月没回家一趟的新好男人?」
贤逸晨一时无言,然后在袁杰站起来走到一边取过外套要走时,才微涩地吐出:「那就是新欢?」
斜过视线扫了他一眼,袁杰给了个让他松一口气的答案,「不是。」然后走过来拍拍他的肩,一句话把他打落谷底,「逸展,你还是我最得意的手下。」
袁杰走了出去独留贤逸晨脸色发白地站在原地。
贤逸晨不明白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他知道在他以前袁杰有过不少情人,但没有一个人能超过半年,唯有他留在他身边的时间最长。因为他为了能一直留在袁杰身边极力摸透了他的脾气,知道他讨厌什么喜欢什么,知道他想要一个怎样的情人,所以才能得到他的特别青睐,甚至断了和其他情人的联系只和他有所来往。
曾经他还为此暗自欣喜,原以为他将是唯一一个能让袁杰留下的情人,却在今天,没有任何征兆地,他被遗弃了。
不,不是没有任何征兆,就是这一个月,私下打给他约他出去的电话,都被他以没空为由推了,这是从前都不曾有过的,所以才会如此坐立难安,甚至找借口亲自上来约他,没想到……
惨淡地一笑,贤逸晨无力地后退几步,坐倒在沙发上。
五年了,放弃尊严地去爱一个人,五年了,这么漫长又短暂的岁月,换来不过一句,你还是我最得意的手下。
所有付出,皆是一场空。
原来他爱的,竟是如此冰冷的一个人。
第四章
送完货回来走进空调吹得凉爽的办公室,看见马小岳正在一笔一笔对帐,陈曦走过去拿起发货单翻看起来。
「陈哥,咱们这还有六笔帐没追回来,我打过电话去催过几次都说现在拿不出钱,都说要押后十天半月。」
陈曦放下手中的单子:「是哪六家公司?」
马小岳一推桌子连人带椅退后半步打开其中一个抽屉翻找出一沓夹好的单据递到他手上。
「六家公司加起来总共还欠我们七十六万九千五十块。」
仔细翻过一遍,沉吟片刻,陈曦道:「我这两天会抽个空去他们那催一下。」
马小岳奇怪地看他一眼:「陈哥,你是不是急着要还欠别人的钱?」
「啊?」
「你以前不会这么着急着去催,至少会给对方半个月左右的时间拖延才会上门去催,你不是说过大家开门做生意的都不容易在不失原则的前提下能通融就通融吗?」马小岳坐在椅子上仰视他,眼镜片的一角在阳光照耀下呈现一片模糊的白光,「两个月前发生交通事故你为了还清别人的修车钱向朋友借了不少吧,所以我就想你会急着上门催帐,是不是你借钱的朋友催你还钱。」
虽不中亦不远矣。陈曦默默望着马小岳,他仅仅说了一句就立刻能猜中百分九十,这家伙真是太精明了,窝在他这样的小公司里真的不是屈才吗?其实像警察或律师、侦探之类的工作更适合他吧?
马小岳提了下眼镜,「陈哥你不要这样看着我,你看我手无缚鸡之力的是干警察的料吗?没准冲上去就是给劫匪送菜的。」
陈曦嘴角抽搐,他真的错了,以上地方他都不适合,这家伙就应该去做特异功能的研究和开发,比如读心术。
玩笑至此为止,马小岳见他没有出言辩解就知道自己说中了,便坦言道:「陈哥,就算这笔钱都催回来还上恐怕也不够吧?我记得当初你还差二百多万。」
陈曦无言。
马小岳仔细看了他一眼,然后从自己的皮夹里抽出一张卡,「陈哥,我这里还有二十万,如果你当我是兄弟,这笔钱你就先拿去……」
话未说完,就被陈曦强硬地把递过来的手推回去,只见陈曦沉着脸道:「小岳,别拿这些话来激我,你这钱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拿,这可是你给我干儿子存的奶粉钱,就算把我皮剥了我也不会收。」
「陈哥……」
「行了。」陈曦挥挥手,「我可不认识能一下借出二百多万的朋友,都是一个一个凑出来的,只是有几个比较急用钱我不好意思一拖再拖就想尽早还上,有六十万就足够了。再说这七十万追回来我也不能全拿呀,仓库租金,大家的工资,水电费,汽油钱哪一样不得用钱,我可不想为自己那点私事耽误大家正常工作。」
马小岳盯着他看了半晌,才收回提款卡。
「那好,陈哥你有什么难处记得和我们说就是,别总一个人把什么事都扛下来。」
「不会不会,我哪有这么见外。」
陈曦连连摆手,心底暗自松一口气,深怕再往下说保不准露馅,毕竟马小岳可不像别人那么好哄。
「热死了!热死了!」
喳喳呼呼满头大汗的李毅安推开门走进屋内,顿时打破之前还略有些滞怠的气氛,天生少根筋的李毅安压根没看出他们之间有什么异样,看见他们都在立刻就露出一口白牙走过来,「陈哥、马哥你们都在啊太好了,我跟你们说件事,我们乐团在下个星期天的晚上九点半繁花体育馆有演出,你们都来给我捧场,到时候可得把时间空出来,有认识的人都给我叫上,人多捧场才显得咱们有人气嘛!」
陈曦一听他这话,顿时乐了:「哟,不错呀,繁花体育馆不都是大明星才去的嘛,毅安你们那乐团总算出名了啊?」
「哪有。」李毅安不好意思地挠头笑笑,「这回是市政府为鼓励我们这些小乐团特准开放一天举办一场小型演唱会让我们都露露脸让市民见识一下,去演出的都是主动去报名的没有一分钱拿,我们主要嘛就是图个人多,有演出的气氛。」
「能演出就不错了。」马小岳笑了笑,坐正身子继续整理票据,「下个星期天?那就是这个月十九号吧,好,到时候我和你嫂子一块去。毅安可是我们公司有理想有抱负积极向上的青年,就冲这个我们都会致以十分支持,更何况毅安的歌确实唱得很好。」
难得听马小岳夸自己一句,李毅安一咧嘴,笑得只见牙不见眼,上前去一伸手揽上他的肩膀,「马哥,谢谢了啊。」
「去去去。」马小岳轰牛一样赶他,「别黏着我,一身汗臭。」
「嘿嘿嘿。」李毅安乖乖闪一边,拿起自己的杯子倒了一杯凉水,咕咚咕咚一口气灌完,手背一抹嘴,又道,「陈哥、马哥,这回你们去保准你们不会失望,马哥你见过毓[吧?」
马小岳略一思忖,抬头看他:「毓[,不就是你那个上高中的小女朋友?」
李毅安忙不迭点头:「对对对!」
别看李毅安出来混得早,他如今也不过二十三岁,他那小女朋友听说还是他的歌迷,有回被朋友带去ktv遇上在那里驻唱的李毅安顿时迷得跟什么似地,几乎是使出浑身解数去接近他。在经历将近一年半的漫长追求之后,一开始还被这热情过头的小女孩吓得都有点不敢回去唱歌的李毅安才终于被她打动,开始和她交往。
其实这个叫毓[的女孩长得十分的纯真甜美,一般的男人还真的很难拒绝她,李毅安一开始之所以坚决不同意主要是觉得对方太小,怕自己成为诱拐未成年少女的罪犯,以致于后来被打动同意交往,也与她发乎情止乎礼,顶多牵牵小手,再多些就是在脸上蜻蜓点水一般的吻,其他的就没了,甚至于除周末外只要人家小姑娘在ktv里待到晚上十点,李毅安就开始轰人,催她赶紧回家。
这些事情李毅安没有瞒着陈曦和马小岳这帮兄弟,只不过因为很多原因没有带小姑娘来见他们,不过马小岳在偶然的一次机会下还是见过她,对她的印象还挺不错。
李毅安笑得如获至宝,「这回我们登台要唱的歌就是毓[亲自作词作曲写的,她可厉害了!」
找了一张椅子坐在一边的陈曦惊讶了,「哟,你那小女朋友还会这个啊?」
李毅安一屁股挤在他旁边,满脸的得意,「别瞧她才十七岁,可人家对音乐这方面才是专业的,九岁就钢琴十级的天才,而且一家都是搞音乐的,本来对咱们这种小民音乐是看不上的,不过为了我……嘿嘿,反正她写了三首,这回要不是只能在台上唱一首,我全都想唱出来。」
一直以来对李毅安这小女朋友认识都不深,这回听他这么一说,陈曦不由得和马小岳相对一望,随后陈曦笑着揽上他的肩膀,用力拍了拍。
「看你这得意的小样,既然人家这么宝贝,那你可得看好了啊,到时候可别被人抢走了。」
李毅安闻言更是嘿嘿嘿地傻笑。
不过陈曦和马小岳却有点为他担心,如果真如他所言,那么这个叫毓[的家世肯定非常的好,如果李毅安日后出人头地还好说,如若不然,对方的父母能接受李毅安这个出身平凡一无是处仅能依靠体力活勉强维持生计的小人物吗?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毕竟未来的日子还很长,他们还有无数个可能。
陈曦晚上一般都和一帮仍旧单身的弟兄去大排档吃饭,在家几乎不开火,如果不开车,还会喝点酒消磨点时间,毕竟回去一个人实在无事可干。
今晚的陈曦也喝下好几杯,全是啤酒,不到醉的地步,本来想多走几步消消食,可走着走着过了好几个公车站都忘了停,索性就一直走下去。
人在孤独的时候,不是觉得世界抛弃了自己,就是自己抛弃了世界,总之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再如何璀璨的灯光,再如何热闹的场所,再如何温馨的画面都与自己无关,就这么多余的,累赘的,沉默的一个人。
陈曦此时虽不至于抑郁到这种地步,可清冷的感觉却怎么也挥散不去。
不过这种感觉是能够习惯的,就像有的人习惯了热闹一样,孤独也可以习惯。
然而有的人却总喜欢打破别人的习惯,就好比不知何时出现在路边的一辆车,亦步亦趋跟在陈曦身边,等他发觉并有所警觉时,这车已经跟了他一路。
陈曦不由得停下来,想看看开车这人到底想干嘛,于是这车也停了下来,等车窗落下开车的司机一露脸,陈曦就不由拧眉。
「上车。」
袁杰朝他抬了抬下巴。陈曦的回答是扭身就走。
「回去也挺好。」后面的人沉着声慢条斯理,「可以做一些床上运动。」
陈曦还是上了车,坐在后排的位置上。
「去哪里?」
开车的人不说话,陈曦干脆就闭了眼假寐。
车子平稳地向前行驶,陈曦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情还真就心安理得地睡了一觉。
醒来是因为缩在车上睡得脚酸脖子疼,这时才发现车子早在睡梦间停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车上没有人,朝车窗外看一眼浓重的夜色,拿出手机打开一瞅,凌晨两点十分。
一打开车门下车,就发现车门边立着一个正抽着烟的人,定睛一看不是袁杰是谁。还没等他开口说话,对方就朝他递过来一根烟,陈曦摇头拒绝:「我不抽。」
也不知在车外站了多久的袁杰似有些意外:「上回我还在你屋里看见烟盒。」
夜风清凉,穿得单薄的陈曦不禁缩了缩脖子,「刚戒。」在四周扫视一遍,看见车子停在一个很像是荒郊野岭的地方,前头不远还有一个黑乎乎的影子,乍一看像座小山。观察完地形,陈曦不禁嘲弄地笑笑,「怎么,打算在这杀人弃尸?」
袁杰在他说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