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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重生之誓不组队作者:第五舜

的尸潮是个意外,其他时候都很安静。

林登暂时还不想离开,只要那瑾瑜这个蛇精病不来打搅他,相信他会过得很舒心。

那辆黑色悍马轿车还在,看来那瑾瑜也不是十分小气的人。

林登颠了颠手上的车钥匙,想了想,还是上了车。

谁都不会嫌物资少,趁着这里还没被更多的队伍发现,他要尽最大的努力去搜集食物,反正他现在也空得很,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找点事情来做。

开着车子行驶在树荫掩映下的道路上,看着车窗上不时划过的斑驳树影,阳光穿过树叶的间隙,又透过车窗,最后才落在了脸上,那种暖暖的感觉能一直渗到心底,不得不说这其实是一种很能放松心情的方式,林登把车窗又打开了一点,深吸了一口外面的清新空气,整个身体都舒畅了不少,有种焕然一新的感觉。

车子开了没多久,燃油警报灯就亮了起来,黄色的亮灯昭示着这辆车的燃油储备不足,即将耗尽。

林登其实早就注意到了油表指针的下滑,他刚刚也一直都在找可能有燃油的废车,好在前面隐约能看到一栋红屋顶的别墅,而能拥有别墅的人,一般都有轿车,有轿车那就有油箱,有油箱――还怕没油吗?

这么一想,林登不自觉的就加快了车速,在快靠近别墅的地方才慢慢停了下来,将车子停在了一棵大树旁边,然后下车徒步走近别墅。

栅栏的门是紧紧关着的,这点高度对林登来说不算什么,只是院子里停着一辆完好的车,看起来性能还不错的样子,而且上面还有经常使用的痕迹,一时间他也拿不准别墅里面到底有没有幸存者存在。

不管怎样,还是谨慎为好,他有伤在身,最好还是别跟对方对上,一是不清楚对方有多少人,二是不清楚对方的手上有没有枪,他毕竟是肉体凡胎,不是刀枪不入的钢铁大侠,要是不小心点,也还是会被别人给开枪崩了的。

林登爬上了别墅对面的一棵树,坐在枝干上,利用浓密的枝叶遮挡住自己的身体,然后咬着树叶,十分悠闲地靠着树干闭目养神。

观察是个时间活,长时间的保持一个姿势不动,对他来说不是什么难事,但是总盯着一个地方也够无聊的,林登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来打发时间。

所幸里面的人并没有让他等太久,一个有着一头酒红色长卷发的美人儿走了出来,她的手上拿着一把锋利的锯齿中刀,刀把是红色的,很衬她的发色,她似乎十分钟爱红色,除了裤子是深蓝色的牛仔以外,身上的t血衫和脚下穿的长靴全都是红色的。

林登忍不住多看了她几眼,又把目光转向了跟在她身后的两个表情木然的墨镜哥,看样子是两个保镖,暂时可以忽略。

难道就这三个人?!

红发女人径直走到了车尾,打开了车子的后备箱,她身后的两个保镖立马上前,把里面的一具已经有些肿胀的女尸抬了出来,接着,那个红发女人就带着两个抬尸体的保镖走出了铁门,往路旁的林子走去。

林登扭头追着他们三人的身影看过去,那几人应该是要去林子深处埋尸,而且看样子似乎很急,没过多久他就看不到女人标志性的红衣服了。

等看不见他们的人后,林登没再犹豫,快速地爬下了树,推开虚掩着的院门就走了进去。别墅的门照旧没有关,林登蹲在门口听了一会儿,没听到一丝一毫的动静,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是里面真的没人,还有另外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是里面的人在睡觉。

林登小心翼翼地推开了外门,大厅里空无一人,中间的桌子上却有吃喝剩下的空罐子和食物袋,应该是刚刚那三个人留下的食物垃圾。

快速的把楼下几个房间都检查了一遍,又把楼上的房间都看了一通,见都没有人,他才真正的放下了心,开始搜寻作案工具。

幸运的是,他在一个房间里找到了一个回形针,又在厨房里找到了一个空着的食用油罐。

不得不说,连老天都在帮他。

虽然这次的偷油行动有点可耻,但是没办法,汽车离不开石油,没了石油,他那辆悍马车也就跟不能开的废车一个性质了。

时间紧迫,林登拿好这两样东西就来到了院子里的那辆红色轿车旁边,手法娴熟的开始干起偷油的勾当来,这也是末世里一项必备的技能,因为油箱盖只能在车子解锁的情况下才能打开,而大量的废车却不一定是开着锁的,所以通过油箱盖直接取油明显是不可取的。

偷车油的方法林登是从别人那里学来的,步骤不多,操作也不是很复杂,是个人就能掌握,关键是你有没有这个心去偷。

没想到这辆车的储油量还挺足的,林登把整个食油罐都装满了后,才把油箱管插了回去。

把铁丝拔了下来,安回继电器,关上引擎盖,车子又恢复成了原先的状态,从外表完全看不出被人偷过油的痕迹。

做好了扫尾工作之后,林登拎起了装满石油的油壶,看着这份量,他的嘴角不由弯出了一个满意的弧度,正要跨出铁门,眼角的余光却瞟到了有两个人正从别墅右侧的那条小路朝这边走来。

林登立马抓紧了油壶,拔腿就朝停在不远处的悍马跑去。

那两个人自然也看到了林登,有一个带着墨镜的男人二话不说就追了上来,速度还挺快。

当然林登的速度也不慢,在他还没跑上来之前就跳上了悍马车,迅速地发动了汽车,喷了刚好跑到车尾的墨镜哥一脸的尾气。

眼看墨镜哥是追不上了,另一个深亚麻发色的年轻男子不慌不忙的抬起了握着枪的手,瞄准了悍马车内的林登放了一枪。

出膛的子弹威力很大,轻易就穿透了后车窗,打中了林登的右肩背。

林登的手颤了颤,放慢了车速,眼神不善的扭头看向后面,他自动忽视了执着地向这跑来的墨镜哥,牢牢锁定了后面那个深亚麻发色的年轻男子。

从小仓库里拿出了一个高爆手雷,林登冷笑着拔出了手雷的拉环,打开车门倾身出去,用力地朝他所在的方向扔去。

接着他就坐回了位置,用力踩死了油门,以极限的车速驶离了这片区域,十几秒钟后,身后传来了震天的巨响,一股热浪猛扑过来,连坐在车里的林登都感觉到了一丝来自后方的灼热感。

透过后视镜,仍可以看见那里冲天的火光,甚至连周围的一些树木都被波及到了,更别说那栋别墅和站在别墅旁边的两个人了,他们跑得再快,也终究只是两条腿的人,就算不被炸死也会被炸残。

见识了高爆手雷的威力,他不得不再次赞叹一句――不愧是黄金军火库出来的东西,威力就是牛!

不过就是延时稍微有点长,大概是设计它的时候考虑到了使用人的自身安全保障,当然它的爆炸波及范围很好的弥补了这一缺陷。

一直到了自己现住的别墅,林登才真正松下了一直紧崩着的神经,他进了别墅后,立马就抽出一把匕首,用打火机烤了烤,等刀身凉了以后,才用它把子弹挖了出来,吃了几片止痛药和消炎药后,基本就不用怎么管它了。

用毛巾擦了一下身体上的血污,林登直接去了楼上,这次新伤加旧伤,短时间内他也只能趴着睡觉了,好在床够软,趴着也挺舒服的。

林登并没有多少的困意,只是睁着眼睛看天花板,看着看着,他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了一个疑问――自己想要的纠竟是什么?

重活一世,他无非是想活得更恣意一些,不用像前世那么窝囊憋屈,可现在,食物弹药什么的足够了,惹了他的人,也基本都没什么好下场,爽是爽了点,可心里依旧空空的。

有了那把爆破手枪,就算是高级丧尸又如何?你头再硬,速度再快,那就不打你的头,直接对着你的躯体不断放枪,总有一枪能打中,到时候身体都碎成渣了,你还怎么愈合,你还怎么行走,难道仅凭一颗坚硬的头吗?

他可以不惧怕丧尸,但是他也会孤独,人始终都不是那种喜欢独居的生物,林登只希望能有人陪着自己活到最后,不管是一个、两个,还是三个,量不在多,只在精。

可一颗被伤得千疮百孔的心,又怎能再全心全意的信任别人?!

有时候丧尸不可怕,可怕的是险恶的人心。

而林登最怕的,是自己信错了人。

☆、第37章一年之后

日子其实过得很快,在不知不觉间,时间就像流水一样潺潺而去,抓不住,也留不下。

整整一年零三个月,四百五十天,日子过得浑浑噩噩,早晨起得早,然后外出搜集物资,晚上六点以前就回来了,七点入睡,因为没事干所以睡得很早,他几乎要把前世没睡够的时间都给补回来。

而现在,是第四百五十天的早晨。

林登站在卧房里窗户前往外面看着,这一年多来,几乎没碰到过什么丧尸,这个地方好像被这个世界遗忘了似的,只偶尔会有几个幸存者误闯入这里。

而往往这种时候,林登都会选择躲起来,他实在很烦跟人接触。不论是好人、坏人,还是神经病。

通往地下室的小门被他遮掩得很好,从未被任何闯入这里的人发现过。

不知道是人在急剧减少,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林登能明显的感觉到幸存者光临这里的频率大大降低了很多,有时候甚至好几个月都没人来过,不过这样的情况,倒是让他过得十分清净自在。

他一直都在算着天数,如今数数,墙上的‘正’字已经多达九十个,再过个五十天,就刚好是第一百个,地下室的物资也消耗的差不多了,背上的伤口已经结了疤,现在基本不会再影响他的动作发挥,林登每天都在锻炼,安逸的生活会让他的身体机能下降,他必须时时刻刻警告自己,这里并不是终点站,它只是个‘中点站’,未来,还长着呢。

如往日一样走在茂密的树林间,头顶的阳光成束的打在林间的空地上,将这片林子突显的异常安静而美好。

恐怕走到这里的任何一个人,都不会相信这片净土之下曾埋有一具红发女人的尸骨……

时间倒回一年前――――

林登不知道这个女人竟然没离开,反而守在这片密林区,一直等着他的出现,这前前后后的时间段长达整整一个月,在这种缺食少粮的情况下,她简直执着顽固的不可思议。

当那个蓬头垢面的女人衣衫褴褛地举着那把锯齿中刀冲过来的时候,林登虽然意外,但还是很轻松地就制住了她。

被压制住的女人红着一双眼睛冲着林登怒嚎道,“你害死了葛南哥,我今天就算拼了命也要送你下地狱!!”

“疯女人,”林登把她用力的甩到地上,声音冰冷地道,“我给你一次逃走的机会,别把自己往死路上送。”

“你还我的葛南哥!”红发女人真的跟疯子似的,依旧不放弃的朝林登冲过来,手上的刀更是没有章法的胡乱砍着。

林登根本就没把她放在眼里,拿出背后的雷明顿很随意地放了一枪,子弹立刻就打在了她的小腿部位,鲜红的血液渗透了一大块牛仔面料。

女人抱着膝盖蜷在地上呻。吟痛哭的模样格外地惹人可怜。

然而林登只是冷冷地睇了她一眼就打算离开。

红发女人突然声嘶力竭地尖声喊道,“你不得好死,下地狱去吧,魔鬼,我诅咒你,你不得好死!!”

“随便,”林登停下了脚步,嘴角一勾,像是想到了什么,他反而不急着走了,转了个方向来到了红发女人的身边盘膝坐下。

“魔鬼!!”女人似乎只会这句骂人的话,“滚开,不要盯着我!!”

“不,我喜欢欣赏你痛苦的样子。”林登很恶劣地开口说道。

“你!魔鬼魔鬼魔鬼,我诅咒你下地狱!”女人气愤地大喊大叫道,嘴里翻来覆去讲的也就只是那几句话。

听了对方的骂语,林登并没有任何的触动,照旧是不动声色地看着她,说实话,近看之下,这个女人的五官的确很艳丽,是个尤物。

“想不想活下来?”林登摸了摸下巴思索了一番,故意引诱她道。

“你让我活?”红发女人惨然地笑了一下,“你这个肮脏的魔鬼会放过我?!”

“那可说不定,你求一下我,说不准我就会放过你呢,要是态度够诚恳,让我满意了,我还会帮你把子弹取出来,然后带你去一个安全的地方养伤。”说这些话的时候,林登嘴角的笑容很欠扁。

“哼,”这次红发女人的反应倒有些反常,她并没有失控的尖嚎出声,也没有骂林登是魔鬼,只是嘲讽地看着这个年轻的男人,“你以为我是凭什么判定是你杀的葛南哥?关于你偷油以及杀人的全过程,都被我们安装在周边的微型摄像头给拍下来了,我已经叫阿元和阿林把摄像头离的录像保存了下来,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现在应该快到天明市了吧,等着吧,你会被大堂哥悬赏通缉的,所有的人都会想尽一切的办法杀了你,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等着瞧吧,魔鬼,你不得好死,不得好死!!”

女人越说到后面,越疯笑的厉害,看着林登的眼神就像是在看死人。

林登的脸瞬间就阴沉了下来,他咬着牙恶狠狠地盯着女人,似乎是在想用什么办法折磨她才好。

天明市,天明市――等等,好熟悉的名字,那不是耿家的地盘吗!

林登愣了一下,再次看向女人的时候,眼神就有些微妙了,“你姓耿?”

红发的女人咧了咧嘴巴,以牙还牙道,“你求我啊,如果语气软点让我满意了,说不定就会大发慈悲告诉你了~”

这女人还真是不怕死。

林登挑了挑眉毛,笃定地自语道,“哦,那就是姓耿没错了,那么耿小姐,你是不是一开始就抱着找死的心态?我看你把两个保镖都打发走了啊,看来你那两条狗也没多忠心,竟然真把你给扔下了,啧啧,我觉得他们会不会听话地帮你把东西送到天明市都难说啊,这年头,谁还甘愿为一个将死的人卖命,你说是不是?”

林登的这些话虽然有很大的成分是为了刺激这个女人,但也有一小部分是真理,时代不同了,在外面四处跑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更何况还是在他们没车的情况下。

手雷的威力那么大,他就不信他们原先那辆车还能开。

而且天明市外围的丧尸可不少,只是被电网和高墙守卫阻拦住了前进的脚步,天明市是大城市,人口密集,物资当然也丰富,耿家能清扫出一大块区域建设基地是相当不容易的,自然,想要进基地的幸存者必须先要通过电网外围的丧尸那关才行,天明(耿家)基地从不会允许一个废物加入,能加入的,必定是能对基地做出贡献的。

话题回到前面,既然车子都能被炸毁,区区一个摄像头还能完好?

“你确定摄像头里的画面还能看吗,不是一团黑?”林登眯着眼睛质疑地看向她,“疯女人,说大话也不是这么说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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