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境作者:笨笨8368
第2节
但,只需要两个字,就能打散他所有努力,一切成就——长安。
哪怕现在的人类依旧叫人类,没有了长安,没有了滔滔历史长河中留下的无数瑰宝,他们便不再是离湾的同类,而是一群,食物。
离湾没有族群,蹦跶得再欢,没有了长安,他也只是,亡族之人。
☆、小贼
那天之后,一人一妖都再未提起关于“古城长安”的话题。那葫芦劣酒被离湾贿赂给了看守的豺狼,然后没多久就传来那头色狼坏了嗓子,被扔在沙漠中的消息。
孔千目的翎羽一直搭在木箱边缘,偶尔扬起,摇啊摇的,像伸出的手臂,但另一头的人类没有再握住。
黑发男孩帮孔雀梳理毛发的动作渐渐熟练,那首东拼西凑的曲子被他巧手编撰,变成了一首讲述旅途的民谣,慢慢被豺狼商团里的乐人们传唱开来。他们只是不再密谈。
逃跑计划没有进展,哪怕沿途的货物交易严重影响了商团的行进速度,距离孔千目所说的望断湖也只剩下两天左右的路程。
终于,每日例行的逃跑讨论大会结束后,离湾坐在木箱上,低垂着头,悄然握住了孔雀柔顺的羽毛:“我要去找古城长安。妖境是按照妖王记忆中的世界来构建的不是吗?假如妖王真的有你们说的那么伟大,肯定有一两位能记得人类的长安城,如果再把人来迁移到那里,或许能重建昔日的辉煌景象。”
“去之前要保证你自己的安全。你看上去很不好,请注意身体。”孔千目担忧道。他没有说,妖王都换了几代了,现在真正见过地球的妖王寥寥无几。
“放心人类最强大的地方就是顽强的生命力,说不定这里除了你之外,我会是活的最长的一个。”
人类的笑容依旧闪闪发亮,璀璨如同有泪光在眼中闪烁。
二十多岁的人类,在妖怪眼中只是孩童的年纪,相比于被故意养得麻木愚钝的其他人类,他保留了自己的尊严与志向的同时,也必然要承受更多痛苦。
他什么都没说,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里透出的疲惫与辛酸,足以让任何生物心软成一滩水。
“站起来,后退一点,抬起头。”孔雀的声音冷冷的。
离湾瞪大了眼睛,无法相信自己无往不利的示弱伎俩会失败,但他很快调整好表情松开孔雀,悲伤而脆弱地望着孔雀,像小白花一样无辜且脆弱,带着连可怜巴巴的露珠……
孔千目探头吻上黑蕊白花的唇!
初吻没有味道,只有心跳。
“你夺了我的第一次。”人类清醒过来,第一反应是恬不知耻地抢白。
话音未落他就后悔,说好的脆弱小白花呢。
孔千目脸颊微红,认真点头道:“我负责。”他笑起来的样子不如离湾炫目,但温润的圆眼睛温柔多情,像盛装珠宝的丝绒,非常适合璀璨脆弱的宝石。
离湾望着漂亮的孔雀,知道自己被蛊惑了,所有坏事都抛之脑后,他激动地吻上那浅粉的唇,丰润光滑,口感棒到让人发疯!
他将他吻到面色发红才放开:“九天,我会记得这个数字。”
认识第九天,他们接吻了。
“人类,你这是什么意思?”刺耳的声音打破了两人间暧昧的气氛。
离湾转过头,居高临下望着满脸愤愤的犬妖,双手叉腰,得意笑道:“是他先吻我!”
犬妖早看他占着木箱不顺眼,抬手抓他的腿,要把人从木箱上拉下来:“既然连你都能碰,不如让大伙快活……啊!我的眼睛!”
嚣张的声音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黑暗中无声飘起的浅棕色霞光,和可怖的惨呼。
孔雀开屏。
哪怕后来见到了孔千目完整形态下的开屏,那漫天挥洒的金光与蓝绿色眼睛,离湾记忆最深刻的依旧是黑暗的笼子里,在孔千目身后若隐若现的扇形翎羽虚影。
孔雀会在两种情况下开屏,求爱和遇敌。
美丽且拥有保护彼此的力量才是结成伴侣的初步条件。
离湾低声重复:“我们才认识九天。”
作为风流韵事,孔雀有点太认真了。妖怪可以吻人类,就像地球毁灭前人类会吻自己的猫狗一样,但对一个人类开屏,则意味着孔雀有意与他……谈、婚、论、嫁。
人类被美色冲昏的头脑立刻清醒,低垂的眼暗藏警惕——太轻易了。
“我去过很多地方,经历过生死一线之后,你会发现,有些事情如果不立刻决定,未必有下一次机会。”孔千目笑道。
这样闪亮亮的人类,总觉得会突然被坏妖怪抢走,赶快订下来才好。
离湾撇开眼:“万一错了呢?”
“那就改正。”
离湾眼前一阵恍惚,扶住绑着孔雀的木柱才站稳。
好像有另一个妖怪回答过同样的问题:
“万一错了呢?”
“将错就错。”
离湾醒来后就在西荒,失去全部记忆,只保留了常识和知识。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或者说,什么。
这是第一次,他的记忆里确切地出现了“人”。
那个“将错就错”的妖怪,冷酷而坚定。
离湾定了定神,低头亲吻孔千目的颈侧,舌头顶在动脉的位置:“抱歉,我不接受改正。”
感觉到孔雀的僵硬,人类无声微笑——果然,九天就能获得的感情,不值得交付生命。
“到了去给副团长梳毛的时间了。”他意味深长地道,“你们这些飞禽走兽都长着厚厚的毛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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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风拂过翎羽,我知道我将启程。怎样的风景将映入我眼,今天的乐曲优美或者尖锐,这些都没有关系,一步一步,随着风去看大海和沙漠……”
离湾坐在一只极其瘦小的豺狼面前,右手轻轻抚摸他的背脊,高亢肆意的歌声回荡在他们身旁,是美妙的讽刺。
小狼的背脊明显不正常的高高凸出,是先天的骨骼畸形,让它一辈子都无法真正靠自己的力量行走奔跑,只能慢慢在地上磨蹭爬行。
“九歌大司命已经抵达大集,他要找一个黑发黑眼,胯骨上有巨大疤痕的人类。”
歌声戛然而止。
“你要去吗?”
“你让我去?”离湾手指灵巧地抬起小狼的下巴,“寄生虫。”
谁能想到,万灵妖境的传奇盗贼,从万灵神殿偷走人类的小贼,实际上是一种寄生虫。
即使是残废到无力行动的豺狼,被他附身后也是大妖的水准,加入豺狼商团并担个副团长的虚名轻而易举。所以,人类才不得不依附同为大妖的孔千目,单凭那些小妖,还不够人家一个中级法术的。
“无所谓。”小贼懒懒趴在长毛毯子上,和正常的残废一样,对生命毫无激情。
那天确实成功的逃离了万灵妖境,但法器将他送达的地点却是远离妖境的宇宙空间,他差点和人类一起缺氧而死。
关键时刻,离湾居然在宇宙中强行与万灵妖境建立联系,小贼不及细思,马上带着离湾冲进万灵妖境的空间障壁,没有被暴怒中的九歌发觉的潜回妖境。
小贼在人类醒来之前把他送到了人类聚居地,再以新的身份出现在他面前,离湾根本不知道自己本就是被小贼从万灵神殿偷出来的。
“我不去,你会保护我?”
“吃了你比较方便。”小贼眯起眼,嘲讽道,“你还没搞定那头孔雀?技术不行啊。”
“哈,跟他还不如跟你,至少你吃人贼费劲。”离湾打趣道。
“孔千目很强,跟着他是个很好的选择。九歌……他要找人类,没怀好意。”
长安上空的浮空岛顶着万灵神殿的名字,奢华精美的建筑群每一片都有着不同的风格,古怪又古老,唯独没有妖怪居住的痕迹,死寂森冷仿佛一座华丽的坟墓。
当他循着法器的指引前往人类所在的房间,看见的却是蛇样匍匐在人类身上蜿蜒摆动的大司命。
永远藏在金色斗篷下,被万灵妖境传唱歌颂数千年,代表着万灵妖境威严与力量的神官,居然是个无比丑陋堕落的怪物!身为妖怪却对食物产生欲望,恶心得让小贼想吐。
“直话直说吧,”离湾笑道,“九歌大司命找人类是为了□□对吗?虽然你没说过,但每天都在探究我的言谈举止、试探我的繁衍能力,说实话,像个变态。”
小贼的目光骤然锐利。
☆、沙漠
“而且……”人类抚摸着小豺狼背部凸起的骨瘤,柔声道,“你杀不了我。”
每天的顺毛时间,小贼在观察他,他也在观察小贼。
大妖会花费一整个早晨加上午时间来了解一个自己看不起的人类,这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离湾曾以为他是想把自己送到九歌大司命身边,但直觉告诉他,小贼更想要他的命。
这具身体此前绝非普通人类,他的直觉甚至比所有推断都可靠。所以离湾从小贼的马车回笼子的路上,故意惹怒了一只豺狼妖怪,让他在自己身上抓了一爪子,锋利尤胜刀剑的爪尖,连痕迹都没留下。
“我猜对了?”
小贼眼神危险地望他片刻,沉声道:“错了。我不杀你,是因为你实在和大司命要找的人类太像。”
离湾眉梢一跳,无法确定这话的真假。
“九歌大司命在万灵妖境一手遮天,如果你不想被抓走,就和孔千目去明王妖境。我们都安全。”
“孔千目短时间内无意离开万灵妖境。”离湾紧紧盯住小贼的脸,试图看出蛛丝马迹,“而且你对我毫无好感不是吗?这种突然的善意,只会让我往反方向理解。仔细想想,自从他被抓来,你就放任我在商团中自由游荡,简直像恨不得我立刻带着他逃跑,真是让人不安啊。”
九歌大司命找人类是为了□□,孔千目随便撩一撩就对他开屏,两者都不是好选择,但没弄清楚自己的身份之前,离湾实在不敢独自行走。铜皮铁骨的人类?有时候他自己都想把自己剖开来看看。
小贼趴在色彩斑斓的长毛毯上,闭目道:“如果早知道九歌大司命在找你这样的人类,我绝不会把你从人类聚居地买进商团。孔千目也是,明王妖境的王族是个比你还大的麻烦,想杀没把握,放了怕他报复。你们俩一起走,我才能安安生生的继续做买卖。”
九歌对离湾这个人类倒有几分真情,居然离开神殿追到西荒来,但他绝对想不到,离湾会和明王妖王的直系子孙搅和在一起。如果不是有食妖魔,小贼真舍不得离开万灵妖境,错过这出由大司命倾情主演的好戏。
仿佛猜到小贼在想什么,离湾低声问道:“食妖魔是不是跟着商团?”
小贼猛地一个激灵,猛然睁开眼睛:“你知道什么?”
沙漠是毁尸灭迹最好的帮手,连团长巨贪也只以为弱小妖怪们失踪是货物正常损耗而已。这个诡异的人类竟能察觉食妖魔的踪迹?!
人类淡淡道:“我杀了一个重伤的鸡精,亲手掩埋她的尸体,绝对没有记错位置,但几个小时后,那里就只剩下鸡毛和血了。”
小贼艰难地用前肢撑起身体,严肃警告道:“真正的食妖魔不碰已死的猎物,冒牌货可未必真的只吃妖。你和孔千目必须尽快离开,我承受不起九歌大司命和孔雀王族的怒火!”
“假货未必有大妖的水准。”离湾不以为意道。
小豺狼暗中咽了一口唾沫,万灵妖境中他最不想对上的就是真正的食妖魔,否则也不用专程把孔千目捡回来:“也许是他受了伤。不要小看食妖魔,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你身上的法术对真正的食妖魔而言不堪一击。”
他瞳孔放大,狼脸微微抽搐,似乎光抑制住自己发抖的本能就消耗了大量力气。
若非食妖魔的表现十分软弱,不像真货,他会毫不犹豫的丢下离湾和孔千目有多远跑多远,即使是假货,他都不想招惹,万一两者有联系呢?玉留妖王那位被食妖魔吃掉的伴侣,可是准妖王级别的战力,照样被做成了一盘菜。
离湾将小贼的神情看得清清楚楚,心里有了数,点头道:“放心,我很珍惜自己的性命。如果没有意外,我和孔千目将会在商队经过望断湖时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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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湾没有对小贼说实话,当天晚上,他和孔千目就一前一后从笼子里走出来,身后是被迷晕的妖怪们,以及身首异处的老兔子。作为商团安插在笼子里的细作,他一直表现得很好,但这种老迈精明的“货物”出现在笼子里本身就是最大的破绽。
孔千目华美醒目的羽毛大氅已经被法术变成普通的黑色斗篷,离湾身上则穿着暗灰色长袖长裤,用围巾包住头脸。
这里距离大集只有三天的路程,商团已经不再支起帐篷进行沿途交易,骆驼妖拉着马车围成一圈,法力最高的小贼主动撑起结界隔离烈风和寒冷,出于对大妖的信任,豺狼商团在这种夜晚的防卫比平时更加薄弱。
沙漠会留下脚印,但也吸收声音,一人一妖沉默地绕过一队队巡逻的豺狼,都不奇怪对方知道商团的巡逻规律。
途中路过一个圈养人类的栅栏圈,只简陋的木片排成圈,里面的人类光着身子蜷缩在一起,呼呼大睡。角落里堆放着不少人骨头,都带着血丝,是用牙齿把肉一点一点啃掉的。看来人类们伙食不错。
“结界外面会很冷,受得住吗?”
孔千目说话的同时,离湾已经感觉到牵着自己的手掌变得温暖无比。
“没关系,我在人类聚居地的时候,可从没有结界保护。”他用力回握孔千目,手掌温热稳定,以证明自己确实没有被人圈中的情景影响,皱着眉头道,“巨贪离大妖只差一步,那位副团长更是神秘,你确定能不惊动他们打开结界?”
“我很擅长穿境。”孔千目另一只手缠绕着细碎的宝石手链,指甲是葱尖样的形状,镶着细碎的蓝晶。
但就是这样一只养尊处优的手,按在面前时,寒冷的风立刻涌进结界。离湾张开手臂试探稍远的地方,依旧温暖无风,确实只有他们面前的结界失效,而且身后毫无动静。
离湾点点头,当先走出结界:“走吧,西荒是流放之地,藏龙卧虎,这里太接近大集,反而不如路上安全。”
离开妖怪群,他的笑容反而少了,像秋季的天空,半暖还寒。
“到了大集,我们就分手,你身份尊贵,我寿命短暂,不该有交集。”
起伏的沙丘在夜幕笼罩中愈发广袤无垠,弯弯的弦月高悬,身后被结界笼罩的商团是地面上唯一的参照物。没有人或者妖敢在沙漠里独行,没有路标,没有水,没有同伴,哪怕熬得过缺水、寒冷和暴晒,也未必撑得过那茫茫沙漠中如影随形的孤独绝望。
但同样,除了彼此之外什么都没有的这段时间,两颗心会下意识的靠近,越艰苦,靠得越近,如同彼此取暖的小兽。
离湾清楚这点,所以防微杜渐。他总知道很多事,有时候像亲身经历过似的,有时候又像看过案例,无不应验。
孔千目没吱声,只拿眼往身旁飘,眼珠滴流咕噜的转。
人类正对照着天上的星辰的方位,领着孔雀慢慢往望断湖的方向走,单薄的衣衫被冷风吹起,露出腰侧小麦色的光滑皮肤。
“怎么了?”突然感觉一只热乎乎的手把衣摆按在自己腰上,离湾回头问道。
“我背你。”孔千目往他手里塞了一根自己的尾羽,不由分说把人类背背上去,“这根羽毛里收藏了鲛人和喜鹊的歌声,给你打发时间。”
黑色的斗篷被变成了羽毛状,趴在上面软软的很舒服。离湾道:“我可以帮你。你经脉堵塞,妖力恢复不易,不要轻易动用。”
“现在我帮你,以后你帮我。”孔千目道。
被强行塞进手里的尾羽调皮地扫过离湾的脸颊,细长羽丝轻柔的触感让他知道,背着自己的孔雀现在也一定笑得很温柔,“到时候不许过河拆桥啊。”
“你真信我能帮你?”
“我信。”孔雀平淡的话语里透出坚定,“我的直觉告诉我,你就是我一直在等的,可以一起走过万水千山的人。”
离湾觉得自己的小心脏受到了攻击。他脖子泛红,不甘示弱,附身含住俊美青年精致如同玉雕的耳朵,说话时牙齿轻轻磨着耳廓,声音带着暧昧的模糊:“那你信不信,我能吃了你?”
孔千目倒吸一口气,被离湾握住的尾羽陡然绷直:“别闹!”
人类笑着放开他的耳朵,把可爱的羽毛凑到自己耳边,悠扬的乐声伴如同海浪中漂泊的银色小船,时不时被淹没在浪潮声中,又缥缈的出现,在暴风雨中高高翘起船首,那是海中的精灵的踪迹,代表着绝望与死亡。
他拿开羽毛,笑容已经没了,叹道:“你成功了,我现在满脑子都是‘为何这头孔雀如此不解风情’。不要用尾巴挠我,这真的很痒。”
“咳咳咳,给我留点面子。”孔千目尴尬道,“你以为你刚才冷冰冰的很解风情?”
离湾趴在孔千目的肩膀上,用那根不老实的羽毛挠他敏感的耳朵:“你在沙漠中行走的姿势很正确,杀掉老兔子时毫不手软,帮我找衣服时选择的款式和衣料都格外恰当,符合你所说的妖境流浪者的身份。但你手上的手链法器华而不实,那些漂亮的宝石只会引起无意义的战斗。”
“别闹,我知道很痒了,快把羽毛拿开!”孔雀偏头试图避开离湾的骚扰,举起左手道,“手链是认主召唤的法器,不怕丢,没钱的时候就扯开卖掉,一颗宝石够我花三年了。我真正的法器正被某个坏蛋抓在手里挠我的耳朵。”
离湾看着手里“花枝乱颤”表示存在的尾羽,叹息道:“孔先生,在你说这句话之前,我正想着如果偷偷拔一根毛,你会不会有感觉。”
孔千目脚步一顿,抬高的手顺势落在身后人类的脑袋上,使劲揉:“你这个凶残的人类!”
深夜的沙漠静谧而深沉,星辰毫不吝啬地挥洒着自己的光辉,弯钩样的月亮高悬一角,像一位优雅的女士正含笑看着自己调皮的孩子们。
沙漠之中,除了极端的气候和混乱的方向,最可怕的其实是寂寞。无论孔千目还是离湾都尝试过独自在沙漠中行进的可怕滋味,便格外珍惜腹背相贴的同伴。
天苍苍,沙茫茫,好像浩大天地间,只剩下自己和对方,携手共进,相依为命。
“你有子嗣吗?”孔千目依旧不会找话题。
“应该没有,我失忆了,聚居地的人认为我奇货可居,还没来得及配种。你呢?”
“没有。”
离湾略微惊讶:“为什么?”
“他们说没有孔雀配得上我的血统。”孔千目说起这话的时候耳朵都发红,低声解释道。
离湾没有细究,放下羽毛改捏他红红的耳朵:“往左一点,星星只能提供大概方向,注意自己行走的角度,沙漠里没有参照物,很容易走偏。”
“右前方的沙丘里有东西,你猜是什么?”
“猜不到。小心无大错,避过吧,咱们现在首要任务是赶到望断湖。天亮后没有识别方向的法器,很容易迷失在沙漠里。”
“饿吗?”
离湾眯起眼,竭力眺望,终于隐隐看到右前方孔千目所说的沙丘的方向有一抹绿意,是几棵孤零零的胡杨树。如果老兔子没有骗他们,从胡杨树到望断湖有三四个小时的路程,他们必须加快速度,没时间找吃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