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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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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是得了高人指点,特意去捡他这落难孔雀的?

“您回明王妖境之前,豺狼商团就遭遇沙尘暴,全军覆没。万灵妖王还睡着,那么大手笔,只能是九歌大司命亲自动的手。”

孔千目沉吟道:“豺狼商团的副团长,应该是个半身不遂的雄性豺狼,你派妖找找,有没有他的尸体。”

“有。”海天直接道,“九歌大司命也找过。他行事霸道张扬,关注此事的妖都知道那具尸体被他查了几遍,没有疑点。”

一开始打伤孔千目的是九歌,来大集找人类的是九歌,离湾引动望断湖后出现袭击他的是九歌,最后处理豺狼商团断掉线索的仍是九歌。离湾能引导万灵妖王留在望断湖中的法力,显然出身万灵神殿,人类的身份未必是真,那么他知不知道九歌的行为?

“九歌……离湾……”孔千目皱眉踱步片刻,几次欲言又止,都咽了回去。他身上翠羽大氅光辉夺目,眼状斑纹轻轻抖动,吓得海天连退几步避开他行走路线,生恐不留神间中了孔雀的天赋法术。

孔雀看他一眼:“你先下去,我会再召你。告诉妖帝,那个任务我仍接着,回头把使者的印信送来。”

海天反而不急走了,缩着脑袋道:“您还在豺狼商团那段日子,有个少年人强闯城主府,自称叫离湾,九歌大司命一听那名字,就让他进去了。”

孔千目嗤笑一声:“滚吧。”

昔年万灵妖王和炳恒妖帝同为妖帝候选,万灵妖王长袖善舞,论资历、能力、人望都胜过炳恒,但精通卜卦的前任妖帝春秋认为万灵真身不详,命运混沌难明,不如炳恒稳妥。后来炳恒登位,妖王与妖帝其实没有很鲜明的从属关系,寿数短些的妖王一辈子都没见过妖帝的都有,炳恒和万灵之间也算井水不犯河水。

海天最后那句话,明摆着指望他给九歌添麻烦,实在有失第一妖境的威仪。

“小白,派人给十三弟送句话,改名孔千目,我就帮他入族谱。”

“殿下!”小白瞪大了眼睛,“万一来日您……岂不是大大的冒犯了?”

明王妖王明面上只有十二子,因那第十三子乃是鹌鹑所生,血统不纯,至今连孔姓都未得赐予。兄弟之间同名在妖族不算少见,可孔千目将来成为妖王的可能极大,杂种和妖王同名,说冒犯都是轻的。

“无妨,照我说的去做。”孔千目抬手将小白的话压下去,俊美到华丽的面容上写满了焦躁,“小银,准备纸笔,我以十三弟的身份给那人写信,不要太奢华。还有,不准告诉父王。”

小银眨眨眼睛,毕竟雌性比雄性感性,她心有所悟,二话没说就拉着小白去准备了。

~~~

城主府中,九歌看着千里迢迢从明王妖境送来的,用丝承载,以果浆为墨,行云流水写了足足一尺多长的……情书,差点错手把它烧了!

作者有话要说:孔雀的原形豆豆眼啊豆豆眼,而且趴着的话,身体会显得特别大,脑袋在身体的衬托下就极其小了。

☆、夜袭

随信送来的,还有一柄点翠如意,说是感谢梳毛之恩。

~~~

硕大的胡杨树,焦黄的色泽像用沙放进模具里做出的死物,枝叶不密,枝干不壮,月光轻易漏下,水样倾泻在树下两个苦思冥想的少年身上。

一样五官样貌,一样的肤色体态,连颦眉微笑的矜持神态都有几分相似。

大集城主派来服侍的棋童一开始还以为这两位贵客是高手,因那气定神闲的高手风范,然后他大失所望的发现,这两位委实是低手中的低手,一步一步,没一步是对的。可现在他又犯了迷糊,再不会下,也没有步步都往坏了走的道理,除非,是两位高手故意抢着输。

离湾下棋间歇,还用包茶点的宣纸折了一只小小的纸球。他一手把玩着纸球,一手捻起一粒白棋,骨节分明的手指在皎洁的月光下优雅得惊心动魄,大拇指的指腹慢慢在棋子上转着圈子,片刻后他豁然一笑:“罢了罢了,不和你玩了。”

一子落,输赢定。

最终,赢的是他。

可两人是在“比输”,所以输的也是他。

离湾掩面打了个哈欠,背起一只手往卧房走,赌气样,没再看那人一眼。

棋童也离开,估计得向好些人禀告真假离湾之间的这局争负棋。

徒留赢了棋的坐在石凳上,笑容寡淡,心有余悸。

“或许你不该输。”

“为什么?”

“你输得太认真了。”

假妖王哑然。

万灵妖王下棋从来只输不赢,所以他不敢赢。但对着个当畜生用的人类,真的万灵妖王怎会如此执着?

天上的云飘过来,遮住明亮的月光,黑暗与阴冷骤然笼罩住方才还轻松闲适的庭院。

假妖王竟是在自言自语!

即使说着两方的话,他唇边的那丝笑,眼睛眯起的弧度,仍是离湾该有的模样,温柔,虚伪。

“咦,你还在啊?”

假妖王看着去而复返的离湾,微笑道:“正准备回房呢。你有事吗?”

离湾指着棋盘旁的小纸球道:“我来拿东西。”

他们默契的没有称呼对方的名字,也没有说其他的话,就像今天在花园里偶遇彼此一样,保持风度,毫无攻击性的温和,如同台子上跟着鼓点举手抬足的哑剧。

离湾小心地捧着纸球回到房间,毫不意外,九歌已经坐在里面。烛台只点了角落里一盏,大司命半边身体都隐与黑暗,金属色的斗篷对着光的一侧却在微弱的烛光中闪闪发光。

人来大大咧咧地坐在比平日更加阴沉的蛇妖身旁,把纸球放在桌上,撑着脑袋看他:“你这样,和他刚才可真像。”

九歌没明白,只能端坐着,想起孔雀信里写得何如与离湾相谈甚欢,浑身气息愈发冷厉。他截下那封情书后忙着布置某些东西,刚刚进屋就看见离湾带着满脸算计得逞的得意走进来。

离湾笑眯眯地把小纸球推到他面前:“首战告捷。”

九歌知道他的法术,拆开纸球,和离湾一模一样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

“或许你不该输……为什么……”

若是往日,蛇妖说不定会为这段奇怪的对话做出些反应,但眼下,他只是静静听着,丝毫没往心里去。有件事情占据了他所有的精力,和那件事比起来,假妖王毛都不是。

离湾见他那么淡定,还道大司命早有预料,反而自己班门弄斧低了格调。他皱眉看蛇妖有点生疏,但分毫不错的手法:“你会道术?”

“不会。你早些睡吧,我……”九歌顿了顿,明显在找借口,“去看那假货。”

他挥手灭了唯一一盏烛火,将已然失效的纸球收进袖里,匆匆往外头去。

“那人很厉害?”离湾站起来喊住他。

“不。”

然后就没有了,离湾一个人坐在桌前,眼前黑沉沉一片。是蛇妖施法隐了月光,生怕他再起什么外出赏月的念头。

离湾长叹一声,自个儿解衣就寝。

九歌说他是万灵妖王,可他哪一刻真将他当妖王对待了?他都不能说他摆脸色,因蛇妖根本没人脸,下半张脸乍看是人模样,却不会动,和蛇皮上的斑纹一样,固定的,死的。蛇装作人,浑身那恨不得将他一口吞的戾气岂是人有的?

睡到半夜,他忽然感觉脚上凉飕飕的缠着东西,凉滑的触感,如同蛇。

蛇!

他立刻从枕头下抽出短刃刺向腿侧!

金属和蛇鳞片摩擦发出轻微的声响,刀刃擦着鳞片滑过,离湾手腕翻转便欲再刺,另一只手暗捏法诀,却已动弹不得,那“人”双手握住了他的双手——握匕首的手被包裹在冰凉的手掌中,捏诀的手更与那“人”掌心贴掌心,再作不得妖。

“九歌?”离湾笑道,“这么晚有事吗?”

“陛下认错了。”那妖握着他的手,按在自己脸上。虽然只有手背碰触,但那温暖的额头,脸旁几缕蜷曲长发,长长的睫毛打着颤,与九歌的蛇头截然不同。

“你是谁?”

“您不必知道。”

片刻间,妖爬到了与离湾并肩的位置,为了防止人类反击,他握着人类的手大大张开双臂,宽阔的床铺足够两个叠在一起的成年男人摆成十字型躺在上面。冰冷但壮硕的胸膛压在离湾的胸膛上,急促的喘息喷在离湾颈侧,好像在很用力的闻他的味道,特别是他缠着他双腿的位置,像冷又像热,骇得离湾浑身僵硬,不敢妄动。

“如果你不是九歌,那我是不是可以呼救?”

堂堂妖王,因为被妖非礼而大喊救命?

妖沉默片刻,像是被这个奇葩的问题惊呆了:“万灵妖王最好面子。”

离湾扭过头,鄙视自己死要面子活受罪,然后继续死要面子:“这黑咕隆咚的,你看不见我,我也看不见你,你出去随便找个身材不错的,闭上眼,和我也没区别不是,何必犯事呢?”

妖低头含住人类喋喋不休的嘴巴,舌头急切地舔舐着离湾薄薄的嘴唇,双唇的用力吸口允,腰跨暗示意味十足的在离湾身上摇摆磨蹭,直到感觉有反应了,才微微抬起嘴唇:“蛇视力很差,认你不靠眼睛。”

离湾只觉缠住自己的双腿格外柔韧,要不是压在自己身上的上半身结实壮硕,怕不要用“柔若无骨”来形容了。

他被握住的手指扒拉两下那妖手背上的鳞片,化形不完全的蛇妖,除了九歌还有谁:“你原本和万灵就是这样的关系,还是觉得我好欺辱?”

“我真不是九歌。”

那妖说着,不知怎么动作,离湾只觉下头骤然进了那密处,急喘一声,怒道,“你好大的胆子!”

蛇妖似将他当了树枝来缠,身躯扭转如意,也不必他动弹,四只手仍紧紧压在身体两侧,自个儿下半身迅速在他身上游动。

离湾自是舒坦极了,却恼他不问自取,心念暗动,蛇妖只觉身体发麻,好几股电流从两人身体连接处窜上来,身体发麻不听使唤,瘫软离湾身上。

离湾趁机脱出双手,翻身将蛇妖压在身下,手掌按在他心脏上,哑声道:“七寸在这里对吗?”

他翻身时那物仍留在里头,捅得蛇妖低呼出来,心脏被制的刺激更激得浑身鳞片都要炸开,当下红着眼喘息道:“对,对,与你好一回,大不了回去养伤,你快点……”

离湾空着的手握住蛇妖的脑袋,柔滑的卷发脆弱的头盖骨都在手掌下,想到这家伙和九歌种种相似,离湾心头涌上巨大的征服感

☆、如意(小修)

次日,离湾榻上果然没了那条痴缠蛇的踪影,问九歌的行踪,说是到西荒深处寻食妖魔去了。

妖境版贼喊捉贼。

他自己慢吞吞地穿戴好衣服。今天城主府的仆从们眼角眉梢都充满喜意,妖怪们拿出一个个盛水的器皿放在每一个可以放的位置,各色各式,高高低低铺满九歌和两位“离湾”住所之外的地面和屋顶——天空上厚厚的云层说明今天很可能有一场久违的大雨,大集未来十年的储水都有了指望。

离湾继续用极其缓慢的速度喝放在保温法器里的颜色雪白的粥。他喝得慢不代表粥不好喝,反而美食才值得细细品味。细碎的鱼肉打成糊糊,与蛋白、米饭一起熬,鲜香柔滑,配上小儿拳头大小的豆沙包(哈哈哈~终于用上这个形容词了),好吃得让人差点连舌头都吞下去。

正吃着,一个不高不矮不胖不瘦的小母妖怪,穿着城主府粗实婢女规格的粗布短衣,捧着个粗制滥造的木盒子,略带僵硬地走过来行礼道:“大人,大司命命奴婢将此物交给您。”

“是什么?”

“奴婢不知。”

“那我不看了,你下去吧。”

“大人,”小婢满脸为难,“大司命从未送过东西。”

“所以他不知道送东西当面才有诚意。”离湾握着镶金翡翠汤勺,就着碗里一点点汤底慢慢转圈,突然问道,“你是什么妖?”

小婢道:“奴婢羊妖。”

“羊妖……”离湾露出踌躇的神色来,低声嘟囔了几句。

“大人说甚?”小婢似乎生怕错过主子的吩咐,小步上前问道。

离湾扬起个灿烂的笑容,露出雪白雪白的牙齿:“你喜欢烧烤还是炖汤?”

一只手,不知何时按在了小婢的心口,隐约的电光闪现,小婢瞳孔紧缩,不退反进,袖里骤然露出一截黑色的刀刃,刺向离湾!

她心脏周围的血管明明已经被电成焦炭,竟还能动!

离湾皱起眉头,身上电光骤现,如雷电盔甲。小婢只觉刀刃抵在上头难进分毫,接下来,电流自心窍流遍全身,再支撑不住,颓然倒地。

人类将内里所有血管都烧焦了的白羊提在手里,细细打量片刻,肉僵骨松,死了两三天了都。

多么令人怀念的伎俩,小贼还曾半夜偷偷从沙漠里起出好几具离湾吃剩的妖骨头,而离湾本人就站在不远处隐身仔细瞧他的施法过程。

披着豺狼皮子的小贼把自己的爪子伸进耳朵,过程很血腥,他将耳孔弄得血肉模糊,肯定刺破了耳膜,直到大半根粗爪子都探进去,才挖出无数条蠕动着攀附在爪子上的白色肉块。然后他把这些肉块小心翼翼地埋进沙地里,肉块们自己会蠕动着往地下钻,没一会儿就控制着许多骨头冒出来。

离湾把死羊扔在地上,想叫人进来收拾掉,顺便问问小贼是否还有同党亲人。寄生虫修炼极难,没道理都跑到他面前来送死。

刚走出房间,离湾就被扑面而来的热浪冲得连退三步——早餐前还清凉舒适的庭院已恢复了西荒的正常气候——九歌留下的控温结界变弱了!

他出事了?!

离湾顾不上寄生虫,皱着眉头掐指片刻,回屋打开小婢送来的粗木盒子。

怎么看都格外敞旧的木头盒子,没有任何法术迹象,里头的东西也普通:一柄点翠如意,并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几个极工整的楷书:明王妖王庶出十三子孔千目。

如果他的算命之术没有退步,正是这个盒子里的东西给九歌带来了血光之灾,导致结界溃散。

孔千目做的?

连“离湾”是谁都没搞清楚就求婚的傻禽,在沙漠上蹦蹦跳跳像只大虱子,本以为不过露水姻缘,居然真的追到大集来了?

点翠如意金色的手柄上羽毛像花朵一样绽开,灿烂的金色偶尔夹杂点翠的浅蓝,如飞鸟翱翔时遗落的片羽惊鸿,头部的圆形则被做成孔雀开屏的形状,金与蓝缀着绿色丝状金属,转换角度时好似孔雀抖尾,千颗眼睛齐齐闪烁,威风无比且不失奢华精美。

没有法术,也没有机关,问题只能出在材料上。

离湾的手指摩擦着如意柄上的金色金属,想起孔千目曾对自己说过,横河妖境特产一种矿石,白日和光同尘,与普通黄金无异,到了晚上,其内则会像砂砾在阳光下一般闪烁,故称夜沙。

夜沙与明王妖境某种草叶相遇会混合成让妖怪生皮肤病的毒,因妖境之间沟通稀少,此毒几乎不为妖知,自然没有解药。

可盒子里没有类似草叶的东西,即使有,小小的皮肤病怎么会伤及大司命的根本,致使结界变弱?

离湾长叹一声,莫名的想象到裹在袍子里还浑身弥漫着腥气的大蛇,鳞片逐渐腐臭掉落的景象——他讨厌臭烘烘、黏腻腻的东西!

孔千目此举大概只是试探他现在的自由程度,毕竟孔雀亲眼看见他引发望断湖大潮,难免对他的实力有所高估。而实际上,离湾根本被九歌压制得死死的。

自从进入大集,他再没吃过一顿不是蛇妖做的、没有蛇妖盯着的饭食。从一开始的如坐针毡、疑神疑鬼,渐渐竟也习惯了,好像潜意识里就认同这样时刻处在九歌监控下的生活。吃饭、睡觉、更衣、弹琴、散步、看书、甚至如厕,那双蒙着一层蒙翳的金色蛇瞳如影随形,让离湾连呼吸都充满了蛇妖的腥气。

今天他发现婢女有问题的原因很简单:九歌绝不会打扰他吃饭。

蛇妖纵有千般不好,唯有一点好到了人类心坎里,厨艺。清水豆腐能栩栩如生雕出八朵水上菊花,红烧鱼鱼皮完整鱼肉入味,拔丝香蕉加了桂花蜜香甜可口,松子鸡更香嫩无比……

狡猾的人类刀枪不入、水火不侵,却有个难伺候的胃。吃饭的时候,也是他们之间难得的和谐的时光,一个精益求精地追求美味,一个天生味蕾敏感热爱美食,在这方面竟奇异的合拍。

可笑的是,食物,恰恰是离湾和孔千目之间最大的隔阂。

同为食妖魔,他和九歌都握着彼此最大的把柄,即使孔千目有办法带他离开,他也不敢走。万一被孔雀知道自己吃妖,他要面对的很有可能会是整个妖族的围剿。

孔千目可是个错了会改正的好妖怪。

人类在餐厅里踱步片刻,如果他只是万灵妖王,失忆期间引明王妖境对付九歌自然可以,但他同时也是食妖魔,妖族公敌。

忽然,离湾停下脚步,转身握着点翠如意坐了下来。

“你回来了。”他慢慢抚摸着那柄点翠如意,动作之轻柔,如同在梳理美丽的翠色软羽,“把那具尸体处理掉,晚上我想吃烤羊肉。”

九歌的靴子刚刚踩上地砖,就听见离湾的吩咐,下意识低声应了,嗓子有点哑。他看了看离湾分外爱惜的点翠如意,和桌上剩下大半的早膳,终究没说别的,拖着脚走到尸体面前,直接开了个通往火山的空间洞扔进去。

“身体不舒服吗?”

人类有一双明亮,柔软,兼具了悲天悯人和高高在上两种相反特质的眼。

大部分生灵只能从中看见自己想看见的,比如关切,比如慈悲,比如,爱。

他本来就是爱造就的奇迹,哪怕失去了自己的爱,依旧拥有被他人所爱的强大能力。

可惜,多年的陪伴早为九歌剥去了他的假面。

蛇妖哑声道:“没事。”

离湾走到他面前,手从九歌的下巴下方潜入硬邦邦的高领,摸到凸起的喉结,冰冷的血管,凉滑略软的鳞片。他目光微动:“你蜕皮了?”

小小的皮肤病而已,这条蛇脑子里究竟装了什么,不顾半年的虚弱期强行换皮!

“无妨。”

他为了变得好看点,他日夜修行,长年累月,现在的状态对上妖王也没什么怕的。只是不到时候就蜕皮,拆筋抽骨一样疼,旧皮没老就强行撕扯下来,再加速皮肉生长,又疼又痒,他浑身肌肉都还在抽搐,几乎站不住脚,只想趴在地上歇一会儿。

“半年的虚弱期……”离湾眯着眼,没有任何资料上会写明大司命的蜕皮时间和虚弱期,可他莫名就知道,蛇妖要虚弱半年以上,而九歌木着脸并非对此表示任何惊讶或否认,“妖境的结界怎么办?”

“从您激发望断湖大潮开始,妖境的掌控者就已经开始改变,现在为结界提供法力的其实是您。”

他从怀里取出一本线装书捧给离湾。

“这是?!”离湾死死捏住薄薄的册子,瞪大眼睛,不敢置信地望着九歌。

九歌点头道:“人类成为妖王的方法。”

作者有话要说:笨笨终于从沙漠里回来了!

这章是在大巴上码的,那时候昏昏沉沉的,回家后修了好久才勉强能看。

第3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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