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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笑,决定更直接一点儿:“你觉得闫磊怎么样?”

“谁?”姑娘仰着脖子,差点儿没叫出来。

“闫磊。”

她紧皱眉头,盯着我仿佛是要确认我没在开玩笑,刚要说话,突然把视线停在我身后,我顿觉寒意乍起,回过头看,果然,闫磊正冷冰冰地盯着我。

我心想要命,也不知道闫磊在身后待了多久,听到多少。闫磊面无表情地走了进来,那姑娘看到闫磊有点儿怕,站起身来:“东西已经给马路了。”

我心里一惊。闫磊脸部的肌肉微微颤抖了一下,我在迅速找措辞,以应对闫磊的问答。

不料闫磊什么都没有说,只“嗯”了一声,从我的手上拿过牛皮信纸,翻开看了看,表情严肃。我站在一旁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过了一会儿,闫磊抬起头来,像是刚刚反应过来,对我说:“你怎么还不走?”

我吃不准他的路子,心里迅速地算计了一阵子,也想不出来他这样做的动机,但又不好问什么,只能赶紧出门。

回到刑警队,房间里很冷清。大部分人都在街上,周炳国坐在角落里抽烟,我走过去说了这事儿。周炳国抬头看我,仿佛是在他意料之中:“他已经知道你在查他了?”

“不知道,反正没拆穿。”

“小心点儿好。”他不以为然地对我说道。

这口气让我觉得周炳国坐着说话不腰疼,现在和闫磊正面交锋的是我,谁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儿。我皱了皱眉头,周炳国明显感觉到了我的不快。

过了一会儿,周炳国又说话了:“我想还是把那几个成人用品的小老板叫过来,给他们做一次催眠。”

又过去了一天,到了倒数第三天。

闫磊把那几个卖成人用品的商人,全部叫到了局里,由周炳国牵头,做了一次催眠式的回忆。对于是否能够成功,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把握,催眠对于个体的要求很不相同,有些人有效,有些人则无动于衷。

周炳国选择了单个催眠,虽说费时费力,但是效果远比小组催眠来得好。五个人被挨个安排进了市局刚刚布置起来的小房间里。

催眠用的房间,比较简单。周炳国坐在小房间里的椅子上,我则趴在房间的窗户外看热闹。

前三个都以失败告终,周炳国满头大汗地用了很多法子,音乐、语言,还有电影里常放的那种钟摆,都没起到什么效果。有个糙汉,还在那儿假寐,没两分钟就被周炳国识破了。那糙汉估计也没见过催眠,猎奇心理导致他居然还想多待一会儿,看看有啥新奇的事儿在自己身上发生,最后一脸不屑地走出门,临了还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狗屁玩意儿,一点儿不准。”

但到了第四人的时候就不一样了。说实话当时我也没有太大的兴致再趴在那儿往下看,两个糙老爷们儿关在一个小房间里听轻音乐有什么好看的。就在这时,神奇的一幕发生了。

窗户外依然能隐约听到海浪拍打岸边的哗哗声,周炳国嘴里一直在嘟囔着什么,那个男人突然一下子站了起来,我开始还以为又失败了,仔细再一看,他眼睛还闭着,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催眠?

周炳国抬头看着他,嘴里在说:“你有没有感觉到自己的口很渴?”那男人没有说话,可连续地在往下咽唾沫,喉结一直嚅动着,仿佛真的很渴。又紧接着,我不知道周炳国说了些什么,那男人闭着眼睛乖乖地举起了上臂,时上时下,我想周炳国可能正在测试他是否真的进入催眠状态。

后来证明我的这个猜想还是准确的,那个男人身体前倾四十五度,像mj跳机械舞似的摆出了一个奇异的姿态,我吓了一跳,浑身鸡皮疙瘩也起来了。没想到这玩意儿真是玄得很,还能控制人的生理机能。

这是五个男人中唯一进入状态的测试者,四十多岁,叫赵长顺,在周炳国的引导下,对其潜意识里的记忆作了一次梳理:

90年代中后期,西南地区的一个小城j市,天空是胶片电影里的那种颜色,昏黄、暧昧,毫不刺眼。在赵长顺的描述当中,这种感觉就像描述一部旧时的老电影。高耸的烟囱无时无刻不在冒着黑烟,底下的少年一脸煤灰,绕着烟囱玩耍。

一到夏季,空气里就充满了欲望的气息,满大街的大腿、胳膊混杂着男人汗味,和阳光下熠熠生辉的肌肉晃动,总是让店里的生意陡然上升。

这是月头的周一或者周二,赵长顺照惯例批货进店,计生用品和各类情趣物,到了下午六点多钟,已经销售过半。这是个好现象,因为在销售高峰来临之前,就已经售出了大部分存货意味着今天又是一个收成日。

对于赵长顺的店来说,真正的黄金期是在晚上九点之后。他店的周围有一排小发廊,九点之后就会充斥着各色男女。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干什么的。在这样的环境里开这样的店,想生意不好都难。

赵长顺早早就吃饭了,买了半只白斩鸡和四瓶啤酒,晚上有场球赛,他边喝啤酒边吃鸡,也没有让钱包闲着,绿花花的钞票不断地涌进来,人生最大的快事莫过于此了。

七点多钟的时候,有个男人走了进来,周炳国暗示赵长顺这个男人叫老a。这个代号老a的男人三十岁不到,低着头走进来什么也没说,而是绕着货架转圈。赵长顺这生意时间做得长,多数人进来之后都低着头直奔主题,交钱取货,然后匆匆离去。

这个男人还有这个心思慢慢挑选,估计是个老油子,有些特殊需求。赵长顺没有理他,兀自喝着啤酒,进入了准备看球的状态。第一天如此的平淡无奇,那个男人在充气娃娃的货架前看了几眼,然后就走了。这是个憋坏了的男人,赵长顺没把这当回事,男女这事说开了就变得很正常,没点儿需求,谁往成人用品商店跑?

到了第二个礼拜,又是一周头上,仍然是晚上七点多钟的时候,那个老a又来了,因为是第二次来,所以这次赵长顺对他印象还是有的,记得这是个中等个的男人,脸方方的,剃了个板寸头,在货架前摸了十分钟,赵长顺还是没有理他。这生意忽悠起来不合适,找不到好的措辞,两个大老爷们儿探讨充气娃娃有点儿不伦不类,与其如此,不如由着他自己慢慢挑。老a看了一会儿,又是什么都没买就走了。

这回赵长顺就有点儿恼火了,看着老a的背影出了店门,老a骑了辆破旧的三轮车,原来是个穷鬼,赵长顺心里想,充气娃娃不是什么高档货,但对于老a这样的人来说,到隔壁发廊动次真格的,远比这玩意儿实惠得多。

所以到了第三次,赵长顺就没什么好脸子给他看了,赵长顺在边上咳嗽,老a走到哪儿,他就一直站在一米之外的地方盯着,老a前脚离开原来的位置,赵长顺就上去重新把那些他动过的货摆整齐。

其实老a并没把货弄乱,但很明显,赵长顺是想找个法子赶老a走。这生意做的不是人气儿,不是店里人越多,越能招揽顾客。现实情况恰恰相反,人们往往碍于面子,看见店里有陌生人在,就绕道而行的。

老a感觉到了赵长顺的潜台词,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最后还是悻悻地走了,这说明老a还是拎得清的。赵长顺一直送他到门口,看着他骑上了三轮车,车上堆满了空饮料瓶……

整个催眠过程共花去两个多小时,在确信挖不出什么东西了之后,周炳国又把赵长顺唤醒过来。整个回忆过程显得细致详尽,尽管大部分对警方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帮助,但最后一个信息,还是对我们有着很大的提示作用。

“三轮车上堆满了饮料瓶?”闫磊问道,“难道是饮料公司的运水工?”

“那也未必,”周炳国顿了顿,“也有可能是收破烂的。”

又是一条崭新的线索。闫磊带着我们重新走访了一回当年发现尸体的窨井。时过境迁,出了那档子事儿之后,窨井早就被埋了。吴老二的棺材也被挖出来换了地方。我们在事发地点的小区附近走了一圈,然后直奔目的地,一家中等规模的废品收购站。

周炳国把那个蹬着三轮车,车上全是饮料瓶子的男人定义成收破烂的。这个猜想很快被证实靠谱,因为那个收购站历史悠久,当年几乎包掉了所有拾荒者的销路。一来二去,是个人都会对这块地界熟悉起来。

抛尸地点偏僻隐秘,而且也算是被存封的市政废弃工程,不熟悉的人光靠自己摸,几乎很难有机遇碰巧遇到这个天然的藏尸地,这也是把凶手指定为拾荒者最重要的证据。可前期的判断呢?

这案子蹊跷得很,从最初的记者,到后来的系统内部人员,再到现在的捡破烂的,简直就是风牛马不相及。别说闫磊,就是我,也会对周炳国的判断产生怀疑。

“这其中肯定有什么关联?”周炳国同样也意识到自己屡屡犯了方向性的错误,更要命的是,似乎每一条线索都是可以走得通的。

“那怎么办?”我问道,我当然还是义无反顾地支持他,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也只能一有线索就走一步看一步地深挖下去。

“不管怎么说,总得先去见见那个废品回收站的老板。”

老板已经六十多岁了,现在基本已经不做生意了,业务由他的儿子全权打理,也算是子承父业吧。等我们把那个老头儿找到,才意识到侦查范围没有缩小,反而扩大了。全市现有收破烂的就得有几千人,更别说往前上溯十几年了,等于是从原来的大海捞针,又被带到了另一片海域里接着捞。

“有没有结过婚的?或者这买卖做得挺顺,后来又去干别的去的?”

老头儿正坐在门前的椅子上品茶,看了周炳国一眼:“别小看收破烂的,除了脏点儿,可是个俏活儿,但凡干够五年以上的,身边都能找着个女人,你说的这些到处都是。”

周炳国给出的范围太大,根本无法从这么大一堆人中锁定目标。

“一个捡破烂的,怎么可能知道冯天天和何久安?不看书,不看报的。”闫磊也提出了疑问,似乎对周炳国的信任感又降了下来。

周炳国不说话,过了一会儿:“那滴墨汁!”

“什么?”

“那滴墨汁,何久安家床上的那滴墨汁。”

我没明白周炳国这话是什么意思,隔了好半天才想起来周炳国在何久安家的床边,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那个时候貌似他就已经有头绪了,只是还没有把握,所以才没说出口。我没有接他的话,而是竖着耳朵,等着他来解释。

“冯天天与何久安的死,证明了这凶手一直都在默默地看着我们,而且不会被怀疑,所以我们才会把怀疑的对象放到记者身上,对吗?”

“没错,”闫磊点点头,“可记者现在不是已经被排除了吗?”

周炳国接着往下说:“我还记得李舒然和我们对凶手的心理分析,我们一直搞不懂为什么他会认为凶手有上进心,对吗?”这回闫磊没有做声,这个问题他显然回答不了。

“我们前面也分析过,从一个收破烂的一跃成为记者或者是系统内部的人,基本是不可能的。”

这个倒是没错。“但漏掉了某点,有上进心是一码事儿,能不能实现理想是另一码事儿。”

“你的意思是说,他想当警察或者记者,一直没当成?”闫磊尝试着问道。

“不排除这种可能。”

“那究竟是记者,还是警察呢?”

“答案就在那滴墨汁。”周炳国说道。

“墨汁?”

“没错,你们再仔细回忆回忆,凶手杀人的时候都出现过什么?”

我这下反应过来了:“墨汁代表笔,十年前的死者都被留下照片,照相机,他想当的是一名记者!”我差点儿尖叫出来。

“通过法医鉴定和现场勘察,证明冯天天和何久安在死前都有两小时的存活期,既没有虐待痕迹,也没有侮辱尸体的证据,现场却留下了一滴墨汁,你们认为他会在做些什么?”周炳国顿了顿,又补充了一句,“想想死者的坐姿!”

我回忆着现场的情形,猛然鸡皮疙瘩竖了起来,在最近两起凶杀案中,凶手没准儿也用了照相机,而且还用了笔写过什么,加之他们坐在椅子上的样子,难道凶手是在模拟记者采访?

“没错,起码我是这样想的。”周炳国点点头。

“采访?”

“而且采访一定就会发表。”

分析到这儿,我突然有了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尝试着理顺整条线索的逻辑。曾经是个捡破烂的拾荒者,因为不乏上进心想当记者,又因为某种原因,导致他开始杀女性,在杀人的过程中,给受害者拍照来纪念这段“历史”,多年以后他结婚生子,生活归于平淡,我们的到访激起了他的愤怒。难道他用“采访”的形式,要把它制作成新闻事件,来表达自己的愤怒?

我一边想着,一边觉得匪夷所思,这个逻辑是理得通的,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这个变态有个天然的时机等着他――龙舟赛。龙舟赛开幕那天人声鼎沸,将会聚焦无数目光,难道他想在开幕那天,将这个新闻曝光?

在场所有人听完这个有点儿离奇的动机都脸色骤变,不管有多少可能,但如果我们真的没有判断错,他真的付诸行动,那么后果将不堪设想。闫磊怔在那里,过了良久,冒出来一句话:“我突然想起一个人来。”

闫磊说的那个人叫彭峰。今年应该也有四十出头,这个人有点儿小名气,是个摄影师,以社会民生为主要题材,作品在省里得过奖。市委宣传部在几年前举办过一个公安警风的纪实摄影大赛,邀请彭峰参加过,所以除了记者和系统内部人员,他也算是对市局组织架构比较了解的人之一。

这还不算,更重要的是他的身世,说实话,彭峰的作品也就只能算是业余中比较拔尖的,但对于一个半路出家的摄影者来说,人们更加关注的是他的文化价值,而不是艺术价值。在做摄影师之前,彭峰一直以捡破烂为生。

这个就不用我多解释了,想想都知道会有多少新闻点可以挖掘。“拾荒青年不甘生活平庸,拾破烂攒钱自学摄影技术。”类似的标题想必谁也不会陌生。在闫磊的记忆中,2003年、2004年的时候好像此人是被炒作得最红的时候,几乎所有的地方报纸,都把他作为头条刊登过,貌似还得过一个“十佳青年”荣誉。

但2006年之后好像消息就越来越少了。艺术毕竟是个吃工夫的行业,短暂的虚名,稍微炒作一下就能起来,若想要把它当饭吃,还是要有些天赋和持久的毅力的。

“反正在我的印象中,没听说之后又弄出什么大名堂来,也没听说哪个报社、杂志社把他收了去做摄影记者。”闫磊补充道。

我没有做声,脑中兀自将心比心地去分析他会产生的心理,好不容易过上了正常人的生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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