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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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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爱作者:禅和芦

第7节

这么一想,莫名的又有些高兴起来,这个样子落在身侧书的眼中,就被她一句话堵的再也高兴不起来:“你真的以为,有什么东西可以修复的毫无痕迹,别骗自己了。”连东西都很难做的到,更何况是人心。

我很久没有和书墨一起来公园,眼下傍晚,微风习习的拂过脸颊,额前的发又长了一些,有些遮眼,刺得眼睛又痒又痛,我们并排趴在湖边新修的石栏杆上,湖水涤荡一圈圈的波纹。

书墨拄着下巴往下看聚集在一起的金鱼群,一边感慨般的道:“书钰,我们好像很久都没有一起出来过了,你有没有觉得时间真是很神奇的东西。”

“改变我们的,并非是时间,只是那段时间内所发生的所有的事情。”倘若不是那些悲欢离合的事情,时间又能改变的了什么呢。

“或许吧,你能感应到些什么,我总觉得,总有一天,我还能见到他,或许那个时候,连你都不再是阻碍。”

我道:“女人的第六感,你什么时候也这么多愁善感了?”当时听书墨这么笃定的语气,我甚至觉得很好笑,连我都不能这么肯定的说,有一天,我一定还能在这个世界的某一处相遇,那时,我不再是我,我愿意成为他的所有的我。

“快去给我买个冰淇淋,原味的不能化啊。”她收了话恢复平常,却也是我许久都没见过的熟悉的以前。

天气这么热,我又不是移动冰柜,怎么可能会不化,还是带着她一起去吃。

那个夏天,想必是我过的最悠闲的一个盛夏,没有作业,不用去辅导班,不用每天背英语读课文,甚至连练习画画母亲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不再约束。

只是却也是我最难熬的一个夏天,我总是会想起上一个夏天,想起我们牵手走过的明川的街道,明川的桥梁,明川的小巷,还有明川的青墙上的白蔷薇。

去b市上学的头一天,母亲似乎很高兴,帮我们整理行李,叮嘱书墨一些远行的话,其实大可不必,反正我们都去了b市,她也完全没有必要再留在明川了。

我说让她和我们一起去的时候,她愣了一下,许久才有些无奈的笑:“我老了,还是留在家里。”她是嫌自己老了还是怕父亲嫌弃她老了?

撇去父亲不能和我们生活在一起,旁的,还是一直在尽着自己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平日里的花销有多少是父亲的,我其实都知道,否则仅凭母亲一人如何能供养起两个大学生的开销。

在这一点上,他倒是从未亏欠过我们什么,母亲不想让父亲看到她容颜老去的样子,虽然在此之前也从没有离开过母亲身边太长时间,然而我已经长大了,也不再是处处需要她操心的小孩子了。

母亲从未和我提过傅见琛,可能是她太了解我了,了解到知道我不会违背她的任何意思,尤其是,这种事情,越是紧逼反倒不如不提,因为她知道我也不会再提起的,只要大家都不提,总有一天,这些都会烟消云散的。

后来的很多年我都在想,人的一生要是怎样的度过,才算完整的不留下遗憾,那时我猜不出,我只知道,无论今后是怎样的一个永恒,曾经的那一幕,将会是我永远的遗憾,无法抹去。

☆、陈年旧事〈八〉

我终于是来到这个陌生又极为熟悉的城市,曾经是以外来过客的身份,来了再离去,周而复始,如今却是要与这个城市融为一体,像是曾经和明川一般的融合,这一次,我们不会再匆匆分离。

我是见过父亲的,其实我远没有书墨这么仇恨他,男人和女人思考的程度总是存在着本质的区别,或许书墨看到的是他抛下我们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过问过母亲的任何事情,他不配。

而我却在想,是我们没有做好一家人在一起的准备,让他一个人对抗着来源于各处的压力。

是的,一直到现在,他还在想能有一天亲自迎接母亲过家门,我想我能坚持这么久的缘故,很大一部分,大概就是父亲以自身为榜样的告诉我。

当你真爱一个人的时候,你的所有都会是她的,这种感情并不会随着时间渐渐的湮灭,不会消失,不会冷淡。

我是敬佩他的,即便我们不曾在他身边,他也还是遵守住了内心的一方誓言。

从本质上来讲,即便没有一直在b市生活,我也算是地道的b市人,我懂这里生活的习惯,我听得懂这里的语言,我的户籍在这里,甚至我父亲送我的一栋房子也在这里,安居乐业对现在的我来说,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这次与书墨的学校隔得有些远,要绕大半个b市才能到,即便是如此,我也保持着一两周去看她一次的习惯,即便她再怎么不承认我是她哥哥,终究是比她大一点。

人家都说上了大学便是一次跨越式的变化,尤其是女孩子表现的的明显更甚一点,许是我和书墨在一起时间太久了,我愣是没有瞧出她有什么变化,直到有一天书墨很开心的告诉我,她的导师被邀请参加一个商业演出,准备带她一起来完成名曲《卡农》的钢琴与小提琴的合奏。

她的老师我倒是有过一面之缘,很年轻也很有才华的一个教授,对音乐有着很高的领悟能力,见解也很独特,当然在我眼中,书墨也是最棒的。

我看着她眉飞色舞的像我炫耀着她的荣耀,漂亮的眉眼,飞扬的神采,这一刻我才突然意识到,她也长大了,我们都已经长大了啊。

“书钰你发什么呆,有没有听到我说话。”我的片刻走神都能引起她的不满。

“抱歉,你再说一遍。”赶紧向她认错为自己的走神道歉。

“真是的,好久没和你一起逛街了,让你陪我去个音影店你还装作听不到的样子。”我哪能有什么意见?除了乖乖陪着去提东西还能干什么。

“去去去,吃完冰淇淋我们就去,绝对不推辞。”我连连摆手求饶,大小姐这才满意的收回骄傲的视线,满意的又挖了一口柠檬口味的冰淇淋津津有味的往嘴里塞。

那些个名家名曲我是真的看不懂,术业有专攻,这一点上,书墨确实比我强的太多了,毕竟倘若我是真的有音乐细胞,母亲也不会从小决定培养我作画了。

她在那里认真的看货架上摆放着的《卡农》的各个版本的二重奏,找作者作曲背后的故事,找作者的其他作曲,甚至恨不得连人家祖上三代都要研究一遍。

看她关注点只放在片子上,我也有些无聊的沿着陈规排列的货架往前边走边看,在我看来,最复杂的不是人演奏的乐章,而是那一长串的名字后面加上一长串的姓氏,合在一起简直让人看了就头疼。

有些无聊的用指尖刮着那一列列最显眼的人名上,直到突然看到一个略显耳熟的外国名字之时才停下这种略显无聊的行为,正要伸手去拿想再看清楚一些时,却有一只洁白修长的手慢我一步的擦过塑料的包装盒落了空。

我习惯的一笑:“你要是喜欢…。”抬头的一瞬间便僵在哪里,我以为我这一生都不会再见到的人就这么活生生的重新出现在我面前,我们只是近一年多没有见过罢了,却觉得似乎过了很久很久的样子,久到这么长时间过去了,我甚至都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是我们第二次孽缘的开始,他当然还是原来的样子,想必是刚刚忙完什么事情偷点闲空进来看看,眉目间都是掩饰不了的疲倦。

“见琛,好久不见。”短短的一句好久不见,不知包含了我对他的多少思念之意,如果可以,我真想抱着他告诉他我有多想他,有多想见到他,只是我不可以,不是不能,是没有资格。

他的反应就平静多了,得体大方又很优雅的一笑,连句问候都不愿意,微微颔首一笑,转身就要离开,我甚至连他丁点的衣角都触碰不到。

“书钰你看这个…。”眼看他离我越来越远,我却连喊出声的力量都没有,书墨拿着几盘碟片正扬着手问我的意见,似乎是有所感应一般,顺着我的视线就看了过去,用和我完全不同的反应开心的喊着他的名字扑过去给了个大大的拥抱。

也是,书墨和他又没有什么隔阂,有隔阂的是我们,而此时,我竟然无比的希望书墨能缠着他一点,最好能将他的现状通通缠出来。

傅见琛对书墨倒是没有对我这么冷淡,谈天说地,微笑从容的应对,连书墨的邀请也婉拒不了的应下了,我的内心其实是有点煎熬的,一方面不想让书墨和他走的太近,一方面却又不得不靠着书墨来链接我们之间的一丁点联系。

晚上在一起吃饭,对我来说就像是一场煎熬,我却不得不十二分精神的对待着,甚至希望这顿饭永远都没有结束的那一刻到来。

吃的什么,我倒是不记得,唯有眼睛耳朵还算好使些,书墨和他倒还算是正常的交往,就像是多日不见得老朋友,抱怨抱怨他曾经的不辞而别,询问询问现在的情况,他都能耐心的给个答案出来,甚至能爱屋及乌的在我习惯给他夹些他喜欢的菜式时说声谢谢。

越是如此,我越是觉得浑身都像被他温柔的刺戳穿过的痕迹,生生的疼。

中途他要接电话,歉意的看了我们一眼,离座而去,几乎是鬼使神差的我抛下了所有的风度尾随而去,或许是真的很忙,他走的急连连的对着电话那头类似助理的人帮他安排时间,不过却是留下了足够的时间来吃完这顿饭。

餐厅里的洗手间应该算得上豪华了,单独的隔间,单独的洗手台,门一关真的隔绝了外面的一切杂音,他的声音却仍是清晰可辨,动听的犹如之音。

我觉得此时的我尾随的犹如登徒浪子,我只是控制不了罢了,他从独卫出来洗手时我便站在他身后,只要是抬头看一眼镜子,像从前那般,或许我就能看到他眼中流露着的任何情绪,即便是不抬头,想必也能从我愈发靠近的体温中察觉到什么。

“你瘦了。”果然,他是透过镜子看向我的,没有寒暄,也不用像和旁人那般客气,直来直去,这才该是他。

“见琛,对不起,我答应你,以后再也不会离开你,不要再丢下我。”还好,他没有拒绝我的拥抱,还好,他还愿意让我靠近。

他静静的站在那里,没有拒绝也不迎合,只淡淡一笑:“我们已经没有以后了。”看,这才是他,骄傲的即使遍体鳞伤也要维持着仅有的自尊,在一起这么久了,我怎么可能不了解他,没有推开已经是最大的让步了。

对不起,这一次,我一定不会再伤害你了,你没有推开,所以,也不要再拒绝我的靠近了。

☆、陈年旧事〈九〉

有些事情,一旦有了一个很好的开头,接下来的所有事情似乎都会显得顺理成章。

我能感觉的到,重遇傅见琛书墨一定很高兴,因为我和她一样,我也很开心,初恋并不一定最美,也并不一定会是完美的结局,却必定是你此生最难忘的,我只是幸运的在最开始时便遇见了那个人,就想着无论以后如何,便认定是他了,也只能是他了。

天神的宠儿都是骄傲又任性的,没关系我可以等到他愿意为我放下他身上的刺,等他所有的骄傲都只为我一人,我也以为,我能等得到。

书墨的演出,我必定是要在场的,看她穿着我亲手为她挑的黑色短礼裙,长发一次性卷着盘在后脑勺,精致的淡妆,漆黑的眼,密长的睫毛,涂着淡粉色唇膏的唇,不经意间便散发着成熟的气质,真是长大了。

我坐在下方,看着h·searle首次进驻国内的造势宣传,在如今物质年代过去后,人民却是更注重精神和文化方面的消费,休闲娱乐运动甚至于未来必定会兴盛起的第三服务产业,能从如此长远的角度考虑,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h·searle的领导者必定不是等闲之辈。

否则,怎么能在尚未开发完全的市场内如此先声夺势的大手笔投入,有胆识有魄力,国内不缺有钱人,只是更多的却是畏手畏脚的不敢轻易尝试投资守着财产过日子的人。

我只是突然对这个公司起了点兴趣,不过和我的专业一点都不对口,对于营销管理手段,还是傅见琛更高明许多,如果他能加入这里,想必也能大展宏图一番,这么一遗憾,我突然又有些想念他了,明明上一个周末才见过。

托书墨的福,我也得到了他的私人号码,哪怕发的信息从来都没有回应,好在打个电话他也没有太干脆的挂掉,即便什么都不说我也舍不得挂断。

我本想着等演出一结束便先离场,这个发布会太引业内人士的关注了,商演结束,人也是越聚越多,越是拥挤,越是找不到出口在哪。

本就不是太熟悉的地方,眼下围着一个地方绕了两圈彻底的辨不清方向之后,竟有点后悔出现在这里了。

信号也不好,想和书墨联系一下都找不到人,视线所触之地,慢慢的人都往里面挤,我这逆行的方位更是艰难。

正有些发愁,一双修长的手十分准确的拽住我,十指相扣,契合度刚刚好的交握在一起。

“跟我来。”眼下,更像是他护着我,在这吵闹不息的人群中,开辟一条没有任何人干扰的新道路,像是能隔绝一切阻碍一般,我不自觉便回握住,他也只来得及瞪我一眼,没有甩开,于我而言,已是恩赐。

傅见琛对这里倒是挺熟悉,从人烟稀少的楼梯走到四楼才转乘电梯行至顶层,一整间办公室,和一个宽敞的会客厅。

私密的空间,倒是没有人,他似乎这才注意到仍然紧握在一起的手,不自在的想要抽回去,我还在思考他带我来这里有何用意,下意识的禁锢住他企图抽回去的手,紧抓着不放。

“松开。”他甩了两下没甩开,放弃。

“你都可以牵我的手,怎么我不能牵你一下。”头脑发热也不过如此简单,既然都说出口了,无赖一下又有什么关系呢。

他一时哑然,静默了几秒:“牵够了吧?松开,我还有事。”倘若不是那染上绯色的耳尖,这般冷淡的口气还真是会让人误会。

“见琛。”牵手当然不够,如果此时条件允许,真想将他扑倒在沙发座上用身体告诉他我是有多想念他。

眼下看他还穿着正装在刚刚的拥挤中已是有些凌乱,伸手替他抚平褶皱的衣角:“你去吧,我在这里等你。”

他顿了下,似乎想要拒绝,我连忙赶在他之前道:“我不认识路,你带我一下好不好。”多蹩脚的借口,想必世间除了他也不会再有第二个人相信了吧,也只有他,甘心被我这么蹩脚的借口骗住了。

恋爱中的人都是傻子,并不是变傻了,只是太过于相信一个人,卸下所有的防备,一心一意的,喜欢他一个。

倘若当时我能跟着去,如果我早一点知道他便是h·searle的总经理,如果我知道我们之间的阻碍并不单单只是来自我的家庭,我的母亲,早知道,早知道又能怎么样,我还不是放不下这个被我放在心尖上疼爱的人。

傅见琛离开后,我给书墨打电话道歉,那边她气急败坏的声音也丝毫没能影响到我此刻的心情,许是心情真的不错,连说话尾调都不自觉的上扬一些。

我们是世间最亲密的同胞同胎,这点细节也没能逃过她的耳朵,她有些迟疑的道:“你现在,是和傅见琛在一起?”

我不想和书墨过多的谈论起他,或许只是我自私的不想他们有进一步的发展,又或许,我只是在为自己的愧疚赎罪,我不希望两个人都不幸福,我甚至曾经自私的想过,这世间,他可以和任何人在一起生活,唯独不可以是沈书墨,唯有她不行。

书墨的电话挂断的前一刻我还在想这个问题,可是她最后一声哥哥,却是让我徒然的愣住,我怎么可能连我妹妹唯一喜欢的人都要抢。

可是,我也喜欢他啊,世界上只有一个傅见琛,只有一个沈书墨,也只有一个沈书钰,我也喜欢他啊,又怎么会心甘情愿的退出。

假若他们两人相互喜欢,我又能做的了什么,什么都不能,也不可以。

傅见琛回来的其实挺晚的,几十层的高楼大厦迎着柔和的月光,万千灯火的点缀使得夜空也是明亮如白昼,他一手合门一手扯着束缚在颈上的领带。

“你学校在哪?我送你回去。”领带被随手甩在在办公桌上,他转身去接热水,倒是顺手给我接了一杯,长方形的水晶杯,十分的讲究。

我的视线倒是一直围绕着他想必他也是有所感应的,我只是在看他和从前有没有什么不同,是不是依然是我所熟悉的那个他。

“先去吃饭吧,你刚忙完也还没吃呢吧?”我试探性的询问,其实我是喜欢这种一点点深入的试探的接触的,只是从前的他直来直去,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像现在,伪装的几乎连我都看不穿。

“那好,先等我一下。”他将水杯递给我,示意我再坐一会,那边已经是打开了桌上的电脑,也顺手翻开桌面上累积的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看着就觉得头疼的文件。

我没有翻过其中的任何一本,如果当时真的教养差了一点,随意的翻了一番,或许就能看到他那野心勃勃的收购计划,当然,其中也包括我父亲的。

他也并没有忙什么,不过是动手整理了一下乱成一团的文件,又草草将助理传的文件看完回复了一下子,即便是如此,也还是用去了半个多小时,我其实挺心疼他这般劳累,只是我左右不了他的生活。

只是最熟悉的陌生人,仅此而已,所以我不能也无法约束他什么。中式餐厅,古色古香的装饰,色香味俱全的菜式,就连筷子都能使用的有模有样,他现在对谁都是如此客气,即便是我,也能耐着性子应付应付。

明明我该是暗自开心的,只是,我却宁愿他像过去那样,肆无忌惮的对我任性,我能容忍他所有的小性子,却无法忍受他对我这般客气又疏离。

我们做一件事,可能有些时候会一冲动便做了,然而事后却不会给你后悔的机会,而有些东西,有了裂痕即便是再小心翼翼的修补也无法恢复原样,书墨说的不错,也许总有一天,我真的不再是他们之间的阻碍。

☆、陈年旧事〈十〉

开始我以为,遇见便是缘,后来我觉得,重逢才是缘,而现在,我坚信能厮守才是缘,只是我们多的是孽缘。

从那日晚上,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应该是缓和了一些,至少,他不再反对我给他打电话,也能在我说话时不轻不重的回应几句。

我们从没有说过过去,也不谈论未来,过去已经成为过去,我伤害过他,这是事实,我无法去想以后,这也是不容狡辩的事实,假若他是女孩,或者哪怕我是,很多事似乎就会容易很多,只可惜,我们都不是。

父亲终是以选择伤害另一个无辜的女人的后半生来成就我母亲的一世无忧,一纸离婚协议来让彼此二十多年的夫妻情分化为虚无来寻求解脱。

那不过是上一辈人所满意的门当户对,却束缚了父亲的半生,也让我母亲枯等半生。

那日父亲来找我,含蓄的说想将母亲接回来,给她一个婚礼,给她一个幸福的家,那副羞涩不安的样子竟像是初入坠河的小伙子一般。

我没想到母亲竟然会是难得失控的尖锐的拒绝,甚至连父亲提议回明川找她都被她厉声拒绝,不准父亲过去。

那一刻的父亲,无措的像个拿不定主意的孩子一般,我觉得是我该为父亲做些什么的时候了。

母亲病发的并不是没有预兆,只是她选择了隐瞒下来,倘若我不是突然回来,又怎么会见到因化验而掉光了头发的她,昔日的温柔典雅落落大方像是隔了很远,我终于是发现,原来她没有说错,她也是真的老了。

那是我第一次亲身的体验死别,它同生离一般,让人痛不欲生,我曾经说过,有母亲在的地方才是家,如今却要面对着随时会家破人亡的局面,我甚至瞒着父亲瞒着书墨在家里陪着母亲度过她幸福却并不幸运的一生的最后的时刻。

后来觉得自己这般做也确实是太不应该,毕竟她也是书墨的母亲,也是我父亲一直挚爱的女人,这般瞒着,也太不应该。

我没有随着她的意愿瞒着父亲和书墨,在她生命的最后一刻,我不想让她留有遗憾,我也想尽我所能的让她快乐幸福哪怕只有一刻。

“妈,爸来看你了。”像是油灯枯竭燃烧到了尽头,苍白憔悴的脸不知不觉间竟也是长上了细浅的鱼尾纹,唯有见到父亲时仍然有的少女的娇羞,凭白添了几抹颜色。

我和书墨在门外等着,看着病房门里面的那一刻,我突然有种意识,往后我还要经历更多生离死别,这不过是个开始。

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去安慰书墨,她同我一般从没有远离过母亲,就连去b市上学时,也没有在母亲面前掉过一滴眼泪比起别人,已经是坚强了太多。

“别担心,妈不会有事的。”连我都不相信的谎言,苍白又无力,直到书墨第一次趴在我怀里哭的时候,我才突然真正意识到当哥哥的责任,他并不单单只是包容她任性胡来,而是在她真正受委屈时,陪着她,长兄如父。

漫长的一个下午,我们许久没有过的并肩坐在长廊处的窗台上,像是许多年前顽皮的偷偷从窗台翻过去出去和村里的人一起玩耍一般。

书墨不说话,我也没有想过打破这宁静,只是偶尔看着窗台下绿色生命力极其顽强的小草,然后我突然听到书墨喊我:“哥,即便你以后讨厌我也好或是不愿意理我也罢,都没有关系,我也会同妈妈一样,会幸福的。”这没来由的话其实已是隐约让我生出一股不好的预感。

她低垂着头,盯着悬荡在半空中的鞋尖,或者,也是同我一般看着墙角边的野草:“我喜欢他,从第一次见到他的那一刻起,即便此生只有一个人能陪他走到最后,我也自私的希望那个人会是我。”我当然知道她说的那个人会是谁。

为爱做些什么,为了自己自私一把没什么不可以,倘若我能有这个便利的条件,我也会这么做。

父亲是带着笑容来喊我们进去的,哪怕我能看到他微红的眼眶,甚至仍然有些湿润的眼角,我像小时候那般,先下来,然后伸出双臂接书墨,她就是我的小公主,我自小宠着惯着护着不准任何人连我自己都不能欺负的小公主,所以无论她做什么事,我都不会怪她的。

她愣住,慢慢的红了眼眶,跳下来环着我的脖颈,紧紧的:“对不起,不要怪我,对不起哥,对不起。”似乎是真的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我想了半天都没能猜透。

母亲很安详的躺在那里,像是在休息,又或许是在储存些说话的力气,我等在一边,书墨在门口踌躇着。

“阿钰,过来让妈好好看看。”我顺势过去给她掖了下被子,手却被她摸索的抓住:“阿钰,答应妈妈,以后再也不要去找他了。”我徒然的愣住,有些不可置信的看了她一眼,丝毫没有上次同我说起时的那般宽容,这次是不容拒绝的命令一般。

我回头看了眼站在门口不肯进来的书墨,一下子就明白了她话中的意思。

“阿钰,答应妈妈。”母亲见我久不说话,已经是有点慌乱,我知道她是好意,她也不想逼我,只是不愿意她从小都舍不得骂一句的孩子会因此而被别人说三道四,任何人都没有那个资格。

可是我要如何才能答应她,我已经伤害过他一次了,明明他什么都没有做,凭什么,又要被我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

“妈,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只有他不行。”后来的很多年,我都在想,母亲熬不过去已经是定局,可我和他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什么,那时不过是想让母亲心安,却是我一字一句的在她面前起誓。

我说我从来没有爱过他,我说我们只是世间最普通的朋友。我说我以后再也不会去找他,我还说,我以曾经朋友的身份,祝他在不会有我的以后也能幸福,前面所有都是假的,而最后一句是真的。

那是我第一次在母亲面前落泪,也是最后一次,我甚至来不及为自己悲哀一下,母亲心满意足的垂下手,再也没有一丝力气睁开眼看一眼我,看一眼父亲。

我松开她的手,将位置让给父亲,木然的走出病房,一瞬间什么都不想看,也什么都不想听,就这么走出医院。

马路上依旧是车来人往,热闹一片,明川的一切每一天如同昨日,我只是失去了最爱我的亲人,与他人无关。

母亲在去世后,终于是回到了她的故土,我在明川,在晨小庄都不会再有家了。

我最后一次去医院收拾母亲的遗物时,遇到了我生命中的第二个天使,那时他尚不足月半,或许只是被哪对还没有准备好迎接他到来的粗心的小夫妻丢弃,或许是因为什么别的我不知道的原因,我当天往返了医院两趟,小天使除了带点先天性心脏病之外,别的倒是一切安好。

不孤苦一生,我陪他长大,让他陪我终老,也是好的。

☆、陈年旧事〈终〉

我克制着自己不要去找他,却总是止不住的思念,很多时候我都在想,一个人,有什么办法可以彻底的忘记另外一个人,答案永远是无解,人与人之间不同,所以也并非所有的药都是良药。

我们总共加在一起不过三年多一点的时光,在一起半年多,分开了一年半,重逢也不过半年,而这一次,却要再也不见。

自从母亲去世,父亲像是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再也没有心思管理公司,很快便被h·searle收购,我从来都没有过问过,哪怕是那笔钱尽数的给了我和书墨,我虽然并不尽奢侈,但从小到大母亲从未委屈过我们什么。

宝宝被我放在b市请了月嫂来照顾着,我则继续着我的学业,倘若就是这样,我想也是好的,即便再不相见,我也还是会祝福他的。

后来我想,我这一生唯一的遗憾,只怕就是没有好好的遵循上天给我的孽缘,没有与他在一起哪怕是违背自己的誓言,死后永堕地狱,哪怕我们是一样的人,我还是舍不得拉他一起。

我与他一次是惊喜,两次是孽缘,三次便是天意,直到最后也还是没能逃过阴差阳错。

那是他最后一次来见我,或许只是又一场意外,谁知道呢,我已经有一年多没有再见过他了,那天带着小诺去公园教他有路。

小宝宝刚刚长出两颗牙齿开始咬人,也刚刚会说话,口齿不清,却很黏我,逮着我就会要抱抱,抓着头发咬耳朵。

最可爱的就是我将他放在一处,离他一米远,护着他走路,被他委屈的抱着腿撒娇的喊爸爸抱。

我和宝宝玩闹的不亦乐乎,我慢慢的倒退着哄着他往前走,毫无防备的不小心撞到了他。

一惊,马上就转身道歉,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我明显的愣了一下,甚至忘记了宝宝的存在,直到那惊天动地的哭声唤醒了我,赶紧弯腰抱起了他。

“我以为凭我们的关系,有宝宝了也该送上一张帖子的。”他站在那里,夕阳渡镌,我竟然看不清他此刻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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