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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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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是这样的,见琛,你听我说,不是你看到的这样。”宝宝摔疼了哭闹着已经是让我手忙脚乱的了,偏偏那人离我有一步之遥,腾出一条手出来也没能拽住那衣角。

“爸爸,坏。”这一次,是他留给我一个背影,高傲又孤寂的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去,对得起他的骄傲。

若此时此刻才想着去挽留,显得多么荒唐又无力,那是我这一生最爱的人,我却一次又一次的伤害着他,将彼此都弄的伤痕累累。

再后来,我收到了书墨的请帖,滚金的字体几乎要晃花了我的眼,原来这两个名字放在一起,竟是这般的般配。

傅见琛,沈书墨,沈书墨,傅见琛,谁都可以,我唯独不希望是她,谁都可以,他也唯独不愿意见到我。

父亲过世时,葬在了离母亲最近的地方,我最后一次见到书墨,梳着景致的发鬓,别着一朵白色的珠花,一个人,离我远远的,看着我默默的祭拜完才小心翼翼的上前。

我微微的一笑,伸手替她理了一下被风吹乱的发:“都是要当新娘子的人了,怎么还这么不讲究。”她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

“书钰,对不起,可是我真的一点都不后悔,我也会很幸福的。”这才是我骄傲的小公主。

我笑笑:“那就,要幸福。”这一次,留下我的背影,我伪装不下去那天衣无缝的笑容了,即便是逗人开心的小丑都会难过,我也会,更何况,我也完全没有资格指责她什么,一切不过是命运弄人罢了。

那一场婚礼,我没有去,后来又觉得天意弄人,那一次偶遇,竟然也成了我们的永别,这就是人生,你永远无法猜测下一刻会发生什么事情,却也正是因为总是会时时的出现你预料之外的事情,才会显得惊心动魄,不枉此生。

从学里毕业后,我也没有去任何地方,回到了晨小庄,那里还有我们曾经住过的房子,翻修了一下,崭新如初,我所有美好的记忆都在明川,b市实在是没有让我留恋的地方。

仔细想想,他也该是恨我入骨,可我更希望是因为爱,人都是自私的,我也不例外。

我希望他们都幸福,我也希望他永远不要忘记我,只是若是不忘记,怎么会幸福呢。

开始的时候,我们总以为自己会拥有全世界,等到了最后,才发现,这个世界不过只有一个你,失去了,才是失去了全部,而现在,我也只剩下了回忆中的你,让我用余生来怀念。

说起来,这个故事其实挺长的,从饭后说到近十点,书房干干净净的一尘不染,除了些陈旧的纸张都要泛黄的书之外似乎也没有什么有意义的东西。

曾经我是讨厌过这个男人也怨恨过我爸的,我对我妈一直没什么感情,即便是没有她,我爸将我照顾的也好,所以有她没她其实对我没多大影响,甚至对她也是有过怨言的。

比如小一点的时候对自己也没个一知半解,每次开家长会都是保姆去,即便她长的很漂亮也没能减轻我其实一点都不愿意她去的心理,那个女人老想着取代我妈的位置,我没忍她几年,就将她弄的再也不敢出现在我们家。

不过小时候打架都是因为和同龄的孩子发生口角,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好在那个时候就认识了苏长华,无论谁对谁错,他都是现在我这边的,单单是这点,也是日后我们关系这么铁的基础。

哪怕我知道所有人都是有苦衷的身不由己的,那又怎么样,依然改变不了已经发生过的事实,他们都太骄傲,所以才都不会幸福。

我爸是,我妈是,沈书钰是,就连晨曦也是,可是我呢,如果我真的伤害一个我最爱的人,或者我最爱的人这么的伤害我,我的骄傲,允不允许我将所有放下,坦诚对待。

沈书钰突然转话:“听小诺说你要出国?”我突然就了悟了沈诺为什么这么像我爸的脾气了,都是被这人一点一点惯出来的。

“是,有这打算。”沈诺都已经说过了,我也没有隐瞒的必要,再说,这个人才刚刚与我长叙一场。

“晨曦呢?”果然,我就知道接下来会是这个问题,坦白来说,我还没有想好,我以为我能做到坦然的来,自若的离开,却从不知,爱之一字,千万斤重,一旦压在身上,难以逃脱。

“刚开始回到明川的时候,其实我是渴望他能够回来的,哪怕只是偶尔的看一眼,甚至在书墨走后,我都曾卑微的想过,我们之间终于是不会再有隔阂了,我只是赌他心里其实还一直放不下我,他却再也没有回来过。”时光将这个男人琢磨成一块璞玉,温润柔和,敛去了所有的光角。

我突然想起上一次在这里晨曦的答案,因为爱,爱极生恨,才会让两个相爱的人彼此折磨。

“我也是看着他长大的,小诺小时候其实胆子很小,若不是送他自己单独在国外呆了几年,真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我挑眉,顶多和我爸差不多。

“具体什么原因,其实我也不是很清楚,大概就是小孩子玩火什么的烧了屋子逃不出来被浓烟熏坏了声道,在那没多久我就送小诺出国,晨曦也一直拒绝治疗,或许在他看来,粗糙不明的声音比失声还要让人难受。”我一时沉默觉得有什么梗在喉咙处一阵不舒服。

“这样也挺好的。”是的,不聒噪也不会失言,这样也没什么不好的。

“人这一生说是很长,其实不过眨眼之间,即便是你,想想还有多少年可够挥霍的,都是不经等待,我们已经错过了无数个花开的季节,怕是永远也等不到他来看一眼,可是你还是能做得到的,他就在那里,为什么不愿意多靠近一步呢?”那些身份不过是我所以为的阻碍,那些地位不过是别人强加在我们身上的阻碍。

我想要得到的,触手可及,已经是许多人哪怕耽误一辈子都不能够得到的,根本不需要等待。

我出书房的门时,透过护栏往一楼的客厅看去,晨曦正在专注的堆积着骨牌,拼成连成一体的字,指尖轻轻一推,顺着拼好的字的痕迹一路坍塌,他抬头粲然一笑。

心中的城堡,不过一瞬间,轰然倒塌。

☆、心终妥协

许是白日里刮风太凉的缘故,晚上天气倒是不错,皎洁明亮的月亮透过依稀鲜绿色的杨树叶投射在大地上,除了偶尔几声夜里的虫鸣,四周黑影幢幢安静的厉害。

天气早已渐渐回暖,不过许是明川更靠近东北方向的缘故,倒也不热,平日里也是穿着厚一点的呢子衣应付,每次看到裹成球般的苏长华,都忍不住想要嘲笑他一番。

晨曦还算老实,走路也没有踢着石子玩的习惯,一直回到他家里,都没有交谈过一句。

在我以为他一晚上都不欲与我交谈的时候,偏是靠了过来,缩进我怀里,自发面对着我找了个舒服的姿势仰起头看着我,眸子晶亮如星辰。

晨曦在家里睡觉似乎总要来一盏灯,在里间睡觉总要将客厅的灯开着,让柔和的白炽灯光撒进来,开始我以为是他有起夜的习惯,后来发现并非如此,在我那里呆时就不会非要开着灯,我睡觉是不喜欢开灯的,我不喜欢强光打在脸上身上的感觉,或许,果真是夜晚才更适合我。

“怎么了,还不睡啊?”我偏了下脸避了下他胡乱靠过来有些扎人的碎发。

“我不怕等待,只怕日后连可以值得等待的人都不会再遇上。”人总要做些什么,在自己还能做的时候,这种想法并不奇怪,我只是奇怪,沈明伊何德何能值得他这样,抛下一切,不顾世俗。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值不值得这么做。

人又开始不老实的往上钻,与我并齐面对着我:“我喜欢你。”

没有用手语,鲜红的唇瓣上丁点的干皮,启启合合,莫名的诱惑。

“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会离开。”来明川之前,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不久的将来会有一天,一个比我小了近六岁的人能这么坚定的告诉我,他喜欢我喜欢到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会离开我。

“如果这些都得不到回应,会害怕吗?”许是我此时少有的严肃吓唬到了他,他不安的看着我,有些艰难的摇了摇头,干脆爬到我身上,熊孩子正是长个的年龄,最近也是猛然窜高一截,好在身体也并不是枯瘦如柴,还是有些肉的。

我揽住他光溜溜只穿着底裤的身体,轻轻拍了拍他的脊背,他抬起头认真的看着我:“你不会。”我沉默,还未有所反应,他低头便咬上我的唇,舌头却是笨拙的描绘着唇线,轻柔的磨蹭着。

“不会的,对吧!”那委屈的样子,似乎我一回答出来就立刻哭给我看似得。

“你要是不睡,不如我们来做点什么别的事好了。”这种问题我现在回答不了,几年之后自然会有一个彼此都十分满意的答案的,何必一直追逐在需要印证的答案的路上呢。

我想着几年后也许在见到他,会比我高上一点点也说不定,依然阳光俊朗的笑容,还是喜欢窝在我怀里,哪天我累了,也能心安理得的躺在他的腿上小憩一会,会很招人喜欢,却依然只是我一个人的。

想及此,顿时愣了,何时对他的占有欲都这般强了。

还好男孩子长的也快,抱着也不再有铬手的感觉,一百多斤的体重压在他身上也不嫌重,紧紧的抱着我贴着我,都不喜欢穿衣服睡觉,肌肤直接在一起摩擦起热,这种情况下再忍就不是男人了。

“乖,我们换个姿势。”翻个身重又将他放在我身上,指尖撵着他胸前的红点,一丁点,不用点劲根本就捏不起来的,眼下只有客厅的灯光透着未关合的卧室的门传过来,脸上的表情瞧个大概,不尽清楚。

“平时怎么不知道害羞。”我早已绷不住严肃的表情,也不理会他害羞难堪的表情,也不打算换姿势,反正我知道,他不会拒绝,这就够了。

“自己扩张好坐上来。”这个姿势除了能将他的表情尽收眼底其实一点都不方便做。

他似乎也看出我不打算改变主意的样子,扶着我肩膀的手慢慢的收回去,有些难堪的一边要顾着我放在他胸前的手一边往下褪底裤,肌肉尚不发达,发育的再好也还是个没有成年的孩子罢了。

晨曦有些偏爱中国红般的颜色,说不上是暗还是鲜红,反正穿着上总会或多或少有些红色,我看着他蓝色三角底裤上红色的小鸟时,噗嗤一声笑出声。

他便恼羞成怒干脆一把脱下,人虽然是趴在我身上,手却是探向身后,许是姿势太过于亲密,他一动,光溜溜的下身便摩擦着我的下体,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反正我的身体也是慢慢的发起了热。

我摸上他的臀,很有弹性,肉也不少,手顺着开合的股沟就着他刚分泌出的肠液有些艰难的随他的手指一起往里送,男人就是麻烦,没有点东西助兴别说是享受了,只怕是比不做还要难受几分。

好在下午已经是开括过了一次,内里也是柔软的缠绕,我一进去他就要下意识的收回手,两种不同的东西同处于一个空间,想必总是有些难为情的。

我拍了拍他的臀,倒是没有怎么用力,也没什么声音,示意他抬下,直接握住了他的下体,坚硬的抵着我的手掌心,用掌间的薄茧轻轻的磨蹭,我当然知道怎么样他才会更舒服,我也并不是很擅长此事,只是对象是他,才会让一切都变得轻而易举起来。

☆、离别明川

这次来晨曦老家还是挺圆满的,如果没有离开之时沈诺厚着脸皮跑过来蹭车去明川,就更圆满了,看沈书钰这么宠他儿子的样子,别说是给他买一辆最新款的,就是亲自开车送他到明川再回去估计也不是什么难事吧。

我对他在行为极为不满意,不过看在昨晚刚蹭过一顿饭的份上,也就不和他计较了。

沈书钰再宠他,也不过是父亲对待儿子应有的疼爱,比起我爸,他还差得远。

走过两三次,明川的路我也很熟悉了,不过一个小城市,却让这么多人留恋不已。

晨曦在后座补眠,沈诺坐在我旁边饶有兴致的看着我。

“想说什么就直接说,别这么盯着我看,渗人。”在我眼中,这人从不记事时就是一肚子坏水,根本就不只是教育问题。

“别啊,我可什么都没干。”沈诺对我对他的误会当真是极不满意,神色不变,嘴上已经说开了:“我说沈明伊,你这样可不好,不要总是一副被害妄想症似得,这是病,要看医生的,我就是看小曦这睡一路了,你也没这么禽兽吧。”这人不只性格恶劣,嘴还特别的贱。

“我爸和你说什么了?”果然,这才是他比较关心的问题,只是他问之前难道没有想过我会不会告诉他这个问题吗?

“回家问你爸去,我现在就送你过去。”挑了挑眉,也不理会他不屑的切了一声,想着再过两个多月,就是漫长的暑假了,我在这里,整整呆了一年,不长,却可能是我此生最深切的牵绊。

学校的大门口总是会聚集着一些聚众斗殴打架闹事的小痞子,不会犯多大的事,却会时不时来上一场,闹的人不得安生,从校门口进的时候,大门戒备的关着,也不知又是哪个班的闹事被年级副主任张文明得到了消息就在这守着逮人。

我有些头疼,即便是车子比人混的眼熟,也不想被这么多人围观,据我所见,明川最好的车不过两辆两百来万的保时捷,愤世嫉俗的人很多,一边又不愿意自己努力,一边又要诅咒别人。

我鸣笛几声,路过张主任身边时顺便打个招呼,从艺术楼前就一溜烟绕了过去,到了教师公寓楼下才想起晨曦还在车上,犹豫了一秒,还是唤醒他去我那里睡,至于沈诺,七中这么大放在哪里都不会丢的。

不过一天时间,苏长华当然也没有什么变化,我开门进去时头也不抬的努嘴:“桌子上有吃的,饿了就去吃。”

我也确实是有点饿了,看到苏长华正低着认真的改卷子也还是凑过去看了一眼,由衷佩服道:“你是怎么能镇定自若的看完的?”单就他看的那一张,简直惨不忍睹,选择题错了大半,填空题蒙对一个,解答题干脆的就不写了。

苏长华放下卷子,有些头疼:“以前我们班数学平均分没有低于三位数的,我都觉得这是最简单的了,我简直不能理解这么简单的东西他们是怎么能做成这个样子的。”

眼看他要炸毛的样子,我违心顿时安抚:“也不看看他们都是什么底子,你想想你去一中之前那是有多差,怎么追上来的?”

苏长华不屑道:“好意思说我,搞得好像你的一直很好似的,初中卷子签名都是谁写的?”苏长华字一直很漂亮,足够我用来糊弄老师了。

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战斗还是尽快结束的好,一科数学已经能关乎高考的总分了,我还是比较能产生共鸣的。

“也不是一朝一夕能补上来的,我是看透他们了,真正爱学习的根本没几个人,你也不可能人人都能顾及的,干脆就挑几个人抓一下就好了。”这已经是我所认为的,最好的办法了,没有谁是救世主,他们学不学,坦白来说,和我们真的没有什么关系,大家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苏长华道:“一年的时间其实足够看清现状,只是有人不死心啊。”那无奈之极的样子我第一反应就能猜到会是他哥。

“他要在这里闹几年你也陪着他一起闹?”我不适合对人上教育课什么的尤其是对象是苏长华的情况下,只是这件事上他们都太执迷不悟了。

“苏长华你该知道,这件事总有露出马脚的那一天,康睿这个名字你应该比我耳熟,你觉得他更能受得了谁的刺激一些?”康睿现在是七中的校长,先前却是b大最年轻的助教,时间上,和苏长风在b大的刚好吻合而已。

“再给我一点时间,我能处理好的。”我能感觉的到苏长华短时间内的成长,并非一定是要经历挫折,只是更多的时候,不得不成长。

我拍拍他的肩起身道:“乖着等我晚上来宠幸。”抱着点吃的离开,不过隔着一堵墙,不过晨曦在那里,我也不好呆太久。

晨曦倒是已经醒来,看不见我正坐在床上发呆,我轻咳一声将东西放在茶几上走过来:“睡好了,起来吃点东西回去上自习。”那呆萌的样子真是可爱的紧。

我没什么事,就无意识的看着他茫然的揉了揉眼睛片刻才恢复清醒,下床穿鞋子走过来,自然而然的就靠我旁边坐下,先凑过来索个吻才心满意足的开了瓶牛奶就着面包吃了几口。

“怎么啦,不喜欢这个?我带你出去吃饭。”这种简单式的应付肚子的吃食我也不是很喜欢,然而总会有很多忙的几乎没有吃东西的时间的时候,好在今天是周末,来学校来的也并不晚,出去吃点东西的时间还是有的。

我能看到他双眼骤然就亮了起来,哈皮狗似得亮晶晶的看着我,哑然失笑:“想出去也不早点说。”这么说着,已经示意他起来准备出门了。

不用我做什么,在旁人面前他还是知道收敛点的,只剩下两个人的时候却是很放肆的。

明川也是有很多老店的,长辈辛辛苦苦的经营了许多年打出的名声,晚辈接手继续经营,这种店基本上价格会随着消费水平变动味道却不会。

商城南门进去东拐小巷子里的那家店一直到现在还在营业,晨曦也很喜欢那家的粥,开始我是不知道的,有一次晨曦带我过去吃东西我才看到,一般不是在明川呆了很多年的人,还真发现不了。

买餐劵,点餐,选座位,拿餐具,我也是来过几次的,还算熟悉这里的环境,并不是饭点,人不是很多,大部分的座位还是空着的。

我端着餐盘过去时,晨曦已经擦好了座位,看着我选的几个菜,他虽然不挑食,但喜欢的东西还是能分几个等级的,尤其我知道,他不喜欢吃肉,因此和他一起吃饭也下意识少选肉类。

七中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立得规律,三天两头的考试,大考小考测试不断,天天改卷子改的头疼,自己的考试复习也是逼的厉害,给晨曦选东西的时间一拖再拖不得已还是托福给别人□□。

这么一忙碌,不知不觉,也是到了立夏,明川新开发的帝景湾新区预售也到了尾声,而我也终于到了要离开的时候。

人人都想离别是一首不会有结尾的诗,我们都不需要记住开始,只要知道它永远不会结束就够了,然而并没有。

☆、咫尺天涯〈一〉

古人离别诗句固然很多,然而现在已经并非那个时代,我与苏长华虽然也没有分开过太长时间,但我知道,我们都能在没有彼此的以后生活的很好。

最后一个月其实过的并不混乱,离开也并没有浩浩荡荡送别的感觉,正赶上明川最后一场期末考,五班的课提前上完率先结束,本来就不是职业教师,辞职倒也方便。

我的那间房子和苏长风商量了下,用方便晨曦学习为理由,以学校出租给优等生公寓的名头让他入住,私心是有一点,不过也确实是要方便他一点的,毕竟寝室里十一点钟熄灯的要求不会更改,而且七中建设尚不完善,冬天停水停电都是常事,我那里好歹也算是简装了一下,住着也舒服些,离苏长华近些,也能关照一些。

晨曦很是乖巧的应下了,也没有表示什么不满意,来时不过一个行李箱,走了也就整理了些衣服,别的东西也都留给了晨曦。

不过临走前一起吃了顿饭,也算是散伙饭了吧,几人第二天都有课,苏长华调开了来送我,这么一弄到更显得离别的氛围了。

“你还行不行了,我又不是去上战场好像回不来了似得,别咒我啊。”我可还好好的呢。

“就你会贫。”苏长华这种时候展现了他极大的风度,决定不和我一般见识。

“行了行了你回去吧,再看也不带你过去。”我摆摆手,就欲按下车窗,苏长华此时的表情很奇怪,欲言又止像是想说什么,然而最终确是什么都没有说。

倘若此时此刻我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情不是死别,而是生离,如果我们都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会不会有改变后来的勇气。

而此时的苏长华,就像是终于完成了心理神魔交战一般,我不知道谁获得了胜利,我只知道他什么都没有和我说,一直到最后,都没能再有亲自说出口的机会了。

轻轻的在我左眼角印下一个蝴蝶煽动翅膀般的轻吻,宣告曾经的占有,也宣布以后再也不会有的欲念。

我若有所思看了他片刻,其实是有点疑惑的,我对感情方面,一直是有一点迟钝的,玩和真正的投入一直不一样的,倘若苏长华真对我抱有什么别的想法,会比晨曦有机会的多得多。

他退的也很快,片刻的表情都不在脸上停留,精致的五官美若画卷,却并不希望会有人那他的脸说什么。

“赶紧走吧,开车路上小心。”最后,还是我看着他的背影,慢慢的走远,挺直的脊背,白衬衫打了个松垮的领带做装饰,被风吹的一扬一摆的发梢,后来慢慢的定格在某一天夜里,偷亲我被我发现恼羞成怒的青涩的面孔,蛮横的比我偷亲他还要横。

时隔这么久我早已经忘记那天是怎么收尾的,他也曾躲过我一段时间,只是从来没有哪一次像后来那次,再也不见了。

眼下我却是看着明川的一幕幕慢慢的从后退在后退,直到一点都找不到我熟悉的影子,我才意识到,我是真的要离开这片土地了,不再是节假日出去游玩,而是,彻底的离开。

有那么一瞬间,我几乎要忘记曾经的生活了,或许,那里已经离我很遥远了吧。

回b市后先去看了眼我曾经的住宅如今已经是晨曦名下的,我准备的自然不单单是这些,一楼大客厅内摆放的钢琴才是,我知道他喜欢音乐,却没有办法在选择艺术的时候选择音乐,而我所能做的,不过是许他一个空想,保他一世无忧。

将钥匙交给苏长华时也被他狠狠的骂过:“沈明伊你真够伟大的。”我只是尽我所能,还他安宁。

在远离故土的飞机起飞的那一刹那,我突然有一个奇怪的念头,假如飞机突然的出事故,或者沈明伊从此从这个世界消失,有谁会难过。

然而看到越来越小的高楼大厦直到再一会除了天空中的云朵时再也看不见别的时,觉得是自己想太多了。

姜何说所有的重逢不过是刻意为之,因为同样有太多有缘无份的人,我觉得挺有道理的,倘若我真的不想再见到他,只怕他倾尽一生都不会知道我在哪里。

我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事,我只知道,在我做出选择的那一刻,我不能回头,也只能任由着时间磨平我所有的棱角。

小时候,我一直觉得人真是生来就不公平,尤其是明明一个父母一个卵细胞一个胎盘一起出生的,为什么我生来就不被允许做许多事。

不能和长风一起去上学,也不准和长华一起出去疯闹玩耍,因为身体不好,他们对我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一个不小心就能让我在医院再住上几天。

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他们这么对我,那个时候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和长风一起,哪怕只是去人多一点的地方,我也愿意。

人说双胞胎即便是长的一样,性格也会是南辕北辙,一个很好另一个就会很恶劣,我们家反倒是我被宠的坏了一点。

长风自小便是爷爷亲自教导,在爷爷眼中即便是一起出生的,也会要分个先后的,毕竟长幼有序,长孙也就只有一个,虽然他对我们的关爱都是一样的,但毕竟对第一个孙子总是有些不同的关怀在里面。

就连他的名字,都是爷爷取来的,长命百岁,风姿韶华,连取字也要按着顺序的排列。

我虽是排在第二位,他从不喊我二弟,就像长华从来不喊我二哥而是连名带姓的喊我苏长姿一般,他叫我小姿。

声音温柔又长情,在我耳中,那便是世间最好听的声音。

父母一直工作挺忙的,平日里便很少会在家,即便是逢年过节,母亲也是加班加点的忙个不停,父亲倒还有些空闲时间,即便是如此,也还是有别的事情绕身,长华与我似乎天生不对盘,他宁愿在外疯玩不回家都不会愿意在家里陪我,偌大的房子,除了我,只有一个收拾家务洗衣做饭的保姆。

在我第无数次因为在家里太无聊而画坏了父亲的藏书后,保姆终于是一脸惊恐的将我哄出书房:“小长姿要是觉得太无聊了,不如我带你去找大哥去玩好不好,再弄坏你爸爸的书,回来真的要发火了。”

“我真的可以去找长风吗,可是他还在爷爷那里。”想到这里,我其实是有一点失落的,爷爷不肯和我们住在一起,又要自己带孙子,平日里衣食住行都是爷爷约束着,只有双休日才能来陪我,这么短暂的时间,我真是一点都不满足。

“只要你乖乖听话,他放学的时候我带你去找他玩一会,不过,不可以太久哟,被爷爷知道了,会罚他的,小长姿一定也舍不得看他受罚吧?”

“嗯。”我重重的点头,心满意足的乖乖等着她忙完好带我出去找长风。

那是我们之间的小秘密,她带着我一起,在长风的学校门口,所有的小朋友都有家长来接,或者宠爱他们的爷爷奶奶,唯有长风,永远都是自己一个人,背着小小的书包,穿着整齐干净的打着红领巾的校服,肉嘟嘟的脸上是自小都有的礼貌。

长风不要怕,小姿来接你。

作者有话要说:第四十八章因为不明原因被锁(??皿?`)还没来得及修改,

☆、咫尺天涯〈二〉

其实爷爷对他管教很严厉,即便如此,哪天我贪玩时不愿意放他回去,他也从不会拒绝我的要求。

公园里的秋千很漂亮,我坐在上面让他推我,能飞的很高很高,像是真正的能飞翔的鸟儿一般,即便是有时候身体负荷不了,也不想停下。

只是他从来不许我多玩,经常是保姆半是哄骗半是威胁的将我带回去,往往这时,任我如何撒娇耍赖他也会毫不犹豫的拒绝。

“小姿,先回去,等我周末了在陪你玩好不好。”当然好,得到最想要的承诺,我也不会太缠着他,我也不喜欢爷爷责罚他,哪怕只是责骂,我都不忍心。

第7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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